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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琴调律师现状及设想

  2011年中国乐器协会钢琴调律师分会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了钢琴调律师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工作,钢琴调律师队伍平稳发展。

  据中国乐器协会钢琴调律师分会介绍,2011年我国钢琴社会保有量为500万架,钢琴调律师近万人。从2002年实行国家职业技能考核制度以来,截止2011年共有3954名钢琴调律师取得各级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取得初级技能证书1196人、中级技能证书1237人、高级技能证书1266人、技师证书151人、高级技师证书104人。

  2011年又有557名钢琴调律师取得各个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比上年增长41.73%,取得高级技师证书8人,技师证书17人,高级技能证书141人,中级技级证书212人,初级技能证书179人。其中,男性381人,占68.4%,女性176人,占31.59%。在北京鉴定站获得证书的有257人(含北京联大特教学院、北京盲人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10人),广州鉴定站106人,上海鉴定所93人,在南京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获得证书的有33人,长春大学音乐学院25人,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系43人。

中国钢琴调律师现状及设想

  按地区划分,共有27个省市的钢琴调律师参加了各级调律师培训考核,另外有5名调律师来自香港地区。其中:河南省(87人)、江苏省(60人)、广东省(50人)、北京市(46人)、山东省(37名)、河北省(30人)取得钢琴调律师各级资格证书的人数较多。

  按年龄段划分,2011年取得得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钢琴调律师平均年龄为26.5岁,年龄最小的18岁,最大的59岁。取得初级技能证书的平均年龄25.74岁,中级技能证书的平均年龄23.88岁,高级技能证书的平均年龄28.19岁,技师证书的平均年龄37.64岁,高级技师证书的平均年龄55岁。

  2011年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资格考核工作呈现以下特点:

  1.钢琴调律师资格考核标准,特别是实操技术考核的难度不断加大,各级别间考核标准的难易程度拉开距离,钢琴调律师资格考核鉴定程序逐步规范。

  2.钢琴调律师自身对是否拥有资格证书看得越来越重,并且开始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2011年除考核取证人数总量有所增加以外,报考高级技能、技师、高级技师的调律师数量比过去有所增加,考生大多来自于琴行和音乐院校,调律师队伍越来越年轻化,拥有高级技能以上的调律师越来越多。

  3.拥有钢琴的家庭不仅增强了定期对钢琴进行维护保养的意识,同时对聘请的钢琴调律师是否持证上岗看得越来越重要,对调律师的级别要求也在增多,没有资格证书的调律师越来越不被接受。

  4.各种类型的钢琴调律技术讲座在社会上不断举行。据了解,2011年在长春和上海都举办了钢琴调律技术讲座。

  10月份的上海国际展览会期间,上海乐器行业协会邀请了美籍华人黄智炜(美国钢琴调律师协会注册钢琴技师,拥有最高技术证书)作了两节讲座,一节是“不用记住拍频数字的钢琴调律法”,另一节是“音色处理和音乐会准备工作课程”。2011年吉林省钢琴调律师协会先后组织了八次专业技术讲座,邀请到国内外钢琴调律师专家进行讲课,开阔了吉林省钢琴调律师协会会员视野。12月11日,在庆祝协会成立二周年的会议上,举办了由费文会长讲授的有关三角钢琴调整的专题讲座以及由王文琦教授详细解读美国钢琴调律师有关钢琴基准音组分律的步骤,并现场示范分律全过程,受到大家一致好评。

  盲人调律师也是钢琴调律师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盲人职业学校高级教师李任炜介绍:目前,我国受过专业培训的盲人调律师大约有200余人,大多是全盲或者视力低下者,大部分是在接受北京盲校和北京联大特教学院的钢琴调律专业培训后走上工作岗位的,也有少部分是在上海、广州经过短期培训走上岗位的。1991年,北京盲校开办了第一期盲人调律师学员班,盲人调律师逐渐被社会认可,他们不仅承担了一些家庭钢琴的维修任务,同时也开始从事音乐会演奏用钢琴维修。北京奥运会期间,盲人调律师还曾为郞朗的演奏用琴进行过保养,受到郞朗的肯定。20年来,盲人调律师不仅从事钢琴调音的工作,同时通过经验积累,摸索和创造出一套完整的盲人从事钢琴调整的技术规范,打破了“盲人只能调音,不能整理”的传统说法。健全人从事钢琴调整是用眼睛来测量,而盲人进行钢琴调整是用触觉来进行测量,为此我们创造了一系列特殊的手段和工具,以保证我们进行钢琴调整时的精准度,经过反复实验,我们取得了成功,现在我们可以自豪的说,除了补漆以外,没有盲人钢琴调律的禁区。盲人调律师一旦上门服务,多以优质的服务和熟练的技术,被客户要求长期负责钢琴的维护保养,有的盲人调律师还被聘到北京有名的钢琴城担任调音师,这些盲人调律师每月可以调整数十台琴,月工资能达到4000——5000元,与正常人的工资不相上下。

  2011年钢琴调律师培训考核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快速发展的钢琴调律市场,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有些问题急待改进:

  1、三个鉴定站目前实行的理论与实操评分标准还存有差异,急待统一标准。尤其是在实操评分中各评委掌握尺度宽严不一。

  2、调律师报考级别存在不实成份,填报调律年限有多报、高报现象,难于监督和控制。

  3、各地劳动人事部门忙于设置钢琴调律鉴定点,钢琴调律师培训考核工作存在走形式、准不统一、过多过滥的问题。

  4、《中国乐器》杂志“钢琴调律师”栏目有萎缩迹象,希望整顿充实加强。应当让钢琴调律师拥有一块自己的阵地,把这一栏目切实办好。

  5、现在会调三角钢琴的调律师很少,高级技师的数量也不多,应尽快开办钢琴调律高级班,加强对技师和高级技师的培训考核工作。

  6、目前社会上有两个调律师组织,希望加强两个组织间的协调和统一,最好形成一个整体组织,让中国的钢琴调律事业真正从“大”向“强”发展。

  2011年7月8日中国乐器协会钢琴调律师分会在杭州召开工作会议,中国乐器协会副理事长齐建平,钢琴调律师分会会长冯高昆,副会长陈惠庆、陈重生、王文琦、刘为明,秘书长王耀中,钢琴调律师资考委成员程柏青、林建忠、秦敏静、李陆霈,中国乐器协会副秘书长,福州和声钢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苏东以及河南省钢琴调律师学会秘书长阎威、安徽省钢琴调律师协会秘书长王琦以及中国乐器协会综合业务部副主任郭宇宁出席会议。

  会上,齐建平副理事长介绍了一年多来全国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资格考核鉴定的情况,她在讲话中重点提出了对分会工作的希望和一些急需探讨解决的具体问题,她希望分会能更好地发挥组织作用,根据形势发展需求,尽快开展钢琴调律师国家职业标准的修订工作,完成考评员培训换证工作,加强对各培训点的师资培训和任职资格评审,希望各鉴定站的技术考核标准统一,工作更规范。

  调律师分会会长冯高昆重点提出了调律师分会在“十二五”期间的工作设想:

  1、钢琴调律师分会要以促进中国钢琴制造业的发展为己任,加强与钢琴企业、琴行和培训学校的互动联系,以其为依托带动中国钢琴生产与销售、售后服务工作质量的提升。

  2、钢琴调律师分会应以提升钢琴技师、调律师整体素质和技术水平为宗旨,为中国钢琴企业、商业和学校的人力资源开发及售后服务提供社会化、标准化的技术人才保障。

  3、钢琴调律师分会要以培养队伍,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工作主要内容,利用钢琴调律职业技能竞赛,推出更多的行业技术能手,举办售后服务优秀企业及群众满意的售后服务优秀个人的评比活动,从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行业的知名度,完善调律行业自律及各项措施。

  4、钢琴调律师分会要与钢琴演艺教育界互动发展,通过与钢琴教育的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钢琴知识科普活动。为拉动钢琴消费市场,扩大钢琴调律人员的就业服务面做出贡献。

  5、钢琴调律师分会要在乐器协会的领导下,积极做好2013年在中国召开的第18届国际钢琴技师及调律师年会的筹备和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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