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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音乐家协会电钢琴考级简章

一、宗旨:衡量学员的学习水准,检验教师的教学质量,提高上海市电钢琴教学与演奏水平。
二、本考级制共分三个等级,即初级、中级、高级。
三、今年考级乐曲选用上海音乐出版社2008年1月出版的《中国电子琴(电钢琴)考级曲集》。
四、考试时间初定为2010年11月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依据文化部文教科发[2003]52号文)。
报名、考务费:
初级:50元;中级:70元;高级:80元。
六、报名者须携带最近一寸免冠照两张,报名前请仔细考虑适合自己演奏程度的级别,一旦办好报名手续将不再办理换级或退费手续。
七、报名要求:清楚完整地填写报名单、准考证、信封等各项内容。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及准考证编号。
八、考试要求:初级:演奏规定乐曲一首,中级、高级:演奏规定乐曲二首。
九、凡通过考级者均颁发由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等级证书,证书每份15元(该标准依据文化部文教科发[2003]52号文)。未通过考级者将发给专家评委的考评意见,使考生得到自己学习及演奏情况的反馈信息,以利于进一步学习。
十、补办准考证每份收取工本费5元。
十一、本考级简章由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钢琴考级规定曲目
初级:欢乐颂  = 92
中级:娃哈哈  =80 萤火虫  = 92
高级:太湖美  = 92 海滨之歌  =80

上海音乐家协会电子琴专业委员会
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办公室
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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