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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音乐家协会大提琴考级简章

一、宗旨:提高民族文化素质,促进美育,开发智力,规范业余大提琴教学。

  二、分级:本定级考试制度共分十级,十级以上增设艺术表演级。

  三、考级曲目范围:

  1、中央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2004年出版的中央音乐学院海内外大提琴(业余)考级教程10级

  2、上海音乐家协会大提琴专业委员会1996年出版的16级考试曲目(已换算为10级)

  3、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5年出版的大提琴考级曲集—上海音乐学院社会艺术考级曲集系列10级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07年8月4日—8月5日

  2、考试地点:上海音乐学院附中东平路9号(场地有限,校内不提供机动车的停放,请见谅。)

  3、考生须按指定时间提前半小时赴考场报到参加考试,否则作弃考处理。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场各项规则。主考评委有权选择或终止其演奏,但不影响考试成绩。欲获“优秀”成绩的考生必须背谱(8级至艺术表演级除外)。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年龄不限,每年度限报一个级别,不得同时报考二个级别。报名前请仔细考虑适合自己演奏程度的级别,并在大提琴教师的指导下选择。

  2、为了提高考级质量,八、九、十级不得跳级考,即报考此三级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具本人前一级别的合格证书。报考艺术演奏级的考生必须出具本人十级合格证书。

  3、报名时间:2007年7月21日—7月22日,9:00----17:00

  4、报名地点:上海海曲乐器制造有限公司“建华提琴”(汾阳路64弄6号)(请从上海音乐学院南侧复兴中路1340弄尚音小区对面进门)

  5、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名手续,清楚完整真实地填写报名单上的各项内容。同时须携带两张最近一吋免冠照和报名考级费交付给工作人员。准考证盖章有效。一旦办好报名手续将不再办理换级或退费手续。外地考生可通过信函报名:请在2007年7月25日前将所需报名资料寄到:上海市汾阳路64弄6号(邮编200031)上海音乐家协会大提琴专业委员会收,报名考级费及资料代办费可以在考级的当天交付。

  6、报名考级费标准:(该标准依据文化部文教科发[2003]52号文)一级:55元;二级:70元;三级:80元;四级:90元;五级:105元;六级:115元;七级:130元;八级:140元;九级:150元;十级:165元;演奏级:300元;所有级别均另收资料代办费25元。

  7、咨询电话:54140307肖天静老师(如果有关于考级或曲目等问题可向肖天静老师咨询)

  六、关于证书:凡考级通过者将在9月份通过本人的指导教师收到由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等级证书。考级不合格者将收到专家的考评意见,使考生得到自己学习及演奏情况的反馈信息,以利于进一步学习。

  七、如遇不可抗拒因素考试改期,将另行通知。

  

  

  上海音乐家协会大提琴专业委员会

  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办公室

  2007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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