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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施特劳斯(Johann Strauss)父子资料及照片

  约翰·施特劳斯(父)(Johann Strauss,1804.3.14-1849.9.25)

  奥地利作曲家、指挥家。自幼学习小提琴和音乐理论。 10岁左右即在帕默(Michael Pamer,1782-1827)的伴舞乐队演奏中提琴。1819年参加约瑟夫·兰纳(Joseph Lanner)组织的四重奏团。1824年兰纳将乐队一分为二,约翰·施特劳斯任第二乐队指挥,除演奏舞曲外,也按当时习俗演奏交响曲或歌剧改编曲。1825年开始作曲,1829年开始发表作品。1833年起,率乐队至奥地利、波希米亚、德、法、英等国各城市演出,甚受欢迎;柏辽兹曾在杂志撰文,赞扬他的乐曲和指挥。1846年,返回维也纳后,被任命为皇室舞会音乐指导。约翰·施特劳斯是维也纳圆舞曲的奠基人之一,被誉为“圆舞曲之父”。

  所作圆舞曲,节奏活泼,切分音和休止符应用巧妙。作品共有252首,其中圆舞曲152首;余为加洛普舞曲、波尔卡舞曲、方阵舞曲和进行曲等。作品全集(钢琴谱)7卷,由其子约翰·施特劳斯编订刊行(1889)。

约翰·施特劳斯(Johann Strauss)父子资料及照片

  主要作品:

  圆舞曲:

  《链式吊桥》( Kettenbrucken),Op.4(1828);

  《加布利埃尔》(Gabrielen),op.68(1834);

  《维多利亚女皇》(Huldigung der Konigin Victoria von Grossbrltannien),Op.103(1838);

  《塔利奥尼》(Taglioni),Op.110(1839);

  《维也纳情怀》(Wiener Gemuts),Op.116(1840);

  《塞西里》(Cacilien),Op.120(1840);

  《火花》(Elektrische Funken),op.125(1841);

  《罗雷莱》(Loreley),Op.154(1844)。

  另:《拉德茨基进行曲》(Radetzky Marsch),Op.228(1848)等。

  Johann Strauss II约翰·施特劳斯(子)(Johann Strauss, 1825.10.25-1899.6.3)

  奥地利作曲家,指挥家,小提琴家。是同名父亲的长子,也是施特劳斯家族最杰出的代表;被誉为“圆舞曲之王”。

  老约翰原想培养自己的儿子当银行职员,但小约翰却违背了父亲的意愿,跟父亲的乐队队长学小提琴,又跟一位捷克作曲家学习作曲,立志象父亲那样以音乐为职业。1844年,十九岁的约翰·施特劳斯已经带着一支由十五个人组成的乐队,当众表演他自己的作品,同他父亲的乐队分庭抗礼了。1849年,老约翰去世后,小约翰便负责领导他父亲的乐队,自此,他不断地创作乐曲,拉小提琴以指挥自己的乐队,接受,国内外无数次的定期邀聘到处巡回演出。1855-1865年和1869-1872年,约翰·施特劳斯定期带领乐队到俄罗斯举行夏季音乐会演出;1867年,巴黎举办世界博览会时,他曾受到当时在巴黎的一些著名文学艺术家,包括福楼拜、托玛、戈蒂叶、小仲马和屠格涅夫等人的热诚欢迎;但是他演出活动的最高潮,却是1872年到美国的访问,据说他在波士顿指挥十四场音乐会演出,音乐会在特地建造的大厦举行,可以容纳十万个听众,而演奏者竟有二万人之多,为此,安排了一百名指挥给他当助手,盛况确实可谓空前。约翰·施特劳斯的一生完全在创作和演出中度过,他的指挥和演奏光彩焕发,能使听众为之心旷神怡;他的作品也赢得了许多作曲家如柏辽兹、李斯特、勃拉姆斯、封·彪罗和瓦格纳的高度评价。封·彪罗曾称他为“绝妙的魔术家”,并说“他亲自指挥演奏自己的作品,使我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音乐享受”。约翰·施特劳斯于1899年6月3日在维也纳逝世,时年七十四岁。

  约翰·施特劳斯的作品总共有五百首左右,主要是一些生活舞蹈性音乐,包括圆舞曲、波尔卡舞曲、进行曲以及一些轻歌剧等。他创作的核心是圆舞曲,他创造典型的“维也纳圆舞曲”这一范型,使它具有真正艺术性的特点,从而完成了这种源自连德勒舞曲的奥地利民间舞蹈曲体的深化和发展过程。施特劳斯的优秀圆舞曲以民间舞曲的节奏和其他表现手法为依据,具有深刻的民间色彩,它的形象鲜明朴实、旋律丰富,音乐语言真挚而自然,所有这些美质使他的作品得以在最广泛的听众中普遍流传。但是,他那数量众多的圆舞曲并不具有同等的艺术价值。他曾戏言他笔下的旋律就像龙头里的水那样滔滔不绝地流出,但其中不少作品却是草率写成的,它迎合了一部分落后听众的艺术趣味,也有很浓厚的商业气味。他具有代表性的圆舞曲,包括《蓝色的多搞河》、《艺术家的生涯》、《维也纳森林的故事》、《美酒、爱情和歌曲》、《春之声》和《皇帝》等,都是在他婚后创作上的成熟和鼎盛时期写出的。

  在六十年代奥芬巴赫的轻歌剧在巴黎和维也纳上演成功的影响下,特别是在1872年访美演出后,约翰·施特劳斯似乎明显看出轻音乐和舞蹈音乐的局限性,于是他转而在轻歌剧创作方面下功夫——从1870年起将近三十年期间,他写出了十六部轻歌剧、一部歌剧和一部芭蕾舞剧。但是由于他的这类作品并没有反映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的深刻而尖锐的社会矛盾,没有像奥芬巴赫那样把握住轻歌剧的讽刺性特征,一般地说,他的轻歌剧创作虽然是继奥芬巴赫后出现的新成就,但没有达到前者的水平。约翰·施特劳斯的最著名的轻歌剧是《蝙幅》、《茨冈男爵》和《威尼斯之夜》。

  约翰·施特劳斯漫长的一生经历着一系列重要的历史事件,他出生在梅特涅反动统治的奥地利,而当他逝世的那一年,奥匈帝国的末日也将来到了。1848年的欧洲革命曾经鼓起过约翰·施特劳斯的真挚热情,他写过《自由之歌》、《街垒之歌》、《革命进行曲》、《大学生进行曲》和《布隆民族近卫军进行曲》等,指挥过《马赛曲》的演出,据说,在这期间,他在国内外演出时总是穿着维也纳公民近卫军的乐队长制服,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但是当革命失败后,特别是在七十年代随着奥地利工人运动的蓬勃发展,在奥地利的确也发生过许多轰轰烈烈的斗争事件,而在这个时候,约翰·施特劳斯的音乐却引人撇开生活的苦难,使人忘怀一切,这并不符合时代的潮流。然而,他毕竟是一位出色的旋律作家,他的音乐保存了奥地利民间音乐的朝气、魅力和芳香,同时又兼备维也纳城市音乐的强烈感情,真实地反映出奥地利自然景色的美,他的优秀圆舞曲旋律在奥地利家喻户晓,在世界音乐舞台也是常可听到的。

  作品共479件,其中圆舞曲400余首。 主要作品:

  圆舞曲:

  《加速》(Accellerationen),Op.234(1860);

  《蓝色多瑙河》(An der schonen,blauen Donau),Op.314(1867);

  《艺术家的生活》(Kunstler-leben),Op.316(1867);

  《维也纳森林的故事》(Geschichten aus dem Wienerwald),op.325(1868);

  《酒、女人、歌》(Wein, Weib und Gesang),Op.333(1869);

  《新维也纳》(New-Wien),op.342(1870);

  《一千零一夜的故事》(Tausend und eine Nacht),Op.346(1871);

  《维也纳气质》(Wiener Blut),Op.354(1873);

  《百年纪念》(Centennial),为纪念美国独立100周年而作(1876);

  《南国玫瑰》(Rosen aus dem Suden),Op.388(1880);

  《春之声》(Fruhlingssti-mmen),Op.410(1883);

  《珍宝》(Schatz),Op.418(1886);

  《皇帝》(Kaiser),Op.437(1889);

  《东方故事》(Marchen aus dem Orient),Op.444(1892);

  波尔卡舞曲:

  《安嫩》(Annen),Op.1 17(1852);

  《香槟》(Champagner),Op.211(1858);

  《雷鸣和闪电》(Unter Donner und Blitz),Op.324(1868);

  《突进》(Im Sturmschritt),Op.348(1871);

  《狩猎》(Auf der Jagd),Op.373(1875);

  《拨弦》(Pizzicato)(与其弟约瑟夫·施特劳斯合作)

  进行曲:《埃及进行曲》(Egyptischer Marsch),Op.335

  常动曲,Op.257(1862)。

  歌剧:

  《蝙蝠》(Die Fledermaus)(1874);

  《吉普赛男爵》(Die Zigeunerbaron)(1885)等16部。

  Josef Strauss约瑟夫·施特劳斯 (Josef Strauss,1827-1870)

  奥地利作曲家、指挥家。小约翰·施特劳斯之弟,本职为建筑工程师。1853年开始从事指挥和作曲,后任宫廷舞会的指挥。作品以钢琴小品和舞曲为主,共计三百余首,风格与小约翰。施特劳斯极其相近。

  代表作品为《奥地利的村燕圆舞曲》、《天体音乐圆舞曲》以及同其兄小约翰·施特劳斯共同创作的别具一格的《拨弦波尔卡》舞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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