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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单招特长生招生简章

  (二)艺术特长

  1、招收项目:声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

  2、报考条件(具备其一):

  ①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者;

  ②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快乐阳光”重庆市中小学生才艺大赛艺术表演类高中组个人项目比赛、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3、报考要求

  ①舞蹈类:能担当领舞之职,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和表演能力,形象较好,女生1.60米以上,男生1.70米;

  ②声乐类:能担当领唱之职,有一定视唱简谱能力;

  ②播音主持类:经历过严格的训练,能够主持各类晚会活动。

  4、测试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于规定考试时间到我院学术报告厅参加艺术类专项测试。

  ①声乐类:乐理知识测试+试唱(简谱)2首,准备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两首);

  ②舞蹈类:基本功测试+舞蹈成品展示(限时三分钟)、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柔韧性、弹跳等)、舞蹈成品(限芭蕾舞、民族民间舞、古典舞作品,自带伴奏、服装);

  ③播音主持类:指定稿件播读(指定的新闻稿件、散文、诗歌、小说片段、寓言故事等)、自备稿件朗诵(考生朗诵自备的文字材料)、模拟主持或即兴评述。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3年3月23日9:30—14:00。

  (二)考试地点: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三)考试手续办理: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于考试当天到校办理考试手续,领取《准考证》,交考试费100元/生(报名时已交报名费的考生不再交考试费)。

  六、录取办法

  经我院高职单招专家评审小组鉴定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直接破格预录取。

  七、预录取结果公示

  预录取名单将于2013年3月25日-29日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八、录取通知书领取

  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必须于2013年4月11日-1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校进行录取注册确认,领取通知书,逾期不注册者,视为放弃录取。

  九、其它说明

  未被录取为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我院高职单招考试,于2013年3月29日16点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领取准考证,不再收取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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