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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出台市直文艺创作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推进金华市各类优秀文艺人才多出精品,更好地规范各类文艺创作扶持经费的使用,日前,金华市文化部门制定出台了《金华市直文艺创作项目扶持管理办法(试行)》。《办法》中规定:重点对音乐、戏剧、舞蹈等艺术门类加大生产扶持力度,尤其鼓励原创和地方现实题材的创作生产。每个作品最高补助3万元,原创大型剧(节)目扶持经费视规模和档次具体确定。

  据了解,金华此次出台的《办法》一改以往扶持政策事后补助的通常做法,强化前期补助。扶持经费分前期补助和后期补助:对入选扶持的项目,在创作前期,先下拨补助经费的40%;创作完成经审定后,再下拨余下的60%。文化部门对扶持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有权无偿使用立项项目的成果(公益性),并在各级各类评奖活动中优先推荐。(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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