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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举办第八届“长江之春”音乐季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 省文旅厅关于举办第八届“长江之春”音乐季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体艺[2019]2号)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2019]2号)要求,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举办第八届“长江之春”音乐季。现将《第八届“长江之春”音乐季活动方案》(附后)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组织举办系列音乐艺术展演交流活动。

  附件:第八届“长江之春”音乐季活动方案(点击下载)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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