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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协音乐考级2016-17年黑龙江考区冬季考级报名简章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2016-17年黑龙江考区冬季考级报名简章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黑龙江考区2016--2017年冬季考试报名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报名简章发布如下:

  一、 开设项目:

  钢琴、电子琴(单排键、双排键)、古筝、成人歌唱、少儿歌唱、小军鼓、爵士鼓、音乐听力。

  二、   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20日------12月16日

  上午9:00---下午4:00

  2、报名地点: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黑龙江考区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省文联106室

  (省政府右侧,九中对面)

  邮编:150040  咨询电话:0451---86230808   86037120

  三、   报名手续、程序:

  1、认真阅读报名简章,凡办完报名手续后,一律不得改级、不予退款。

  2、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三张同底版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3、函报考生需要邮寄照片及考级费用,并在汇款单上写明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专业、级别、联系电话。考级办公室收到汇款后,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四、 报名表填写要求:

  1、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内容准确。

  2、姓名一律加注汉语拼音,出生年月要与户口一致。

  3、指导教师的填写项目,不可随意填写或空项,一定要填写准确。

  4、联系人姓名、电话(含区号)、通讯地址、邮编等均应清楚、详细、准确。

  注:不按要求填写,出现差错责任自负。集体报名可事先来函索取报名表。

  五、考生须交纳下列费用:

  器乐及声乐考级费:

  一级145元  二级160元  三级170元   四级185元  五级200元

  六级210元  七级225元  八级235元   九级250元  十级265元

  音乐听力考级费:

  一级160元  二级185元  三级210元   四级235元  五级265元

  六、各科目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钢琴

  1、教材:《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新编第一版)》(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周铭孙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二)电子琴

  单排键电子琴

  1、教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主编:王梅贞,执行主编:芦小鸥 大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

  ①基本练习: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基本练习”中由考官抽查一组。

  ②练习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练习曲”中由考生自选1首背谱演奏。

  ③乐曲:在与报考级别(1—10级)相应的“乐曲”中由考生自选2首,用多指和弦方式背谱演奏。

  ④视奏:报考7——8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视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⑤编配伴奏:报考9——10级的考生,由考官指定一条与本教材“为旋律配伴奏练习课题”难易程度相当的题目。

  关于用重奏曲目代替乐曲:上述两首乐曲可用电子琴重奏曲目代替,重奏曲目的考试教材是《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重奏作品集第一级至第九级》(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执行主编:王梅贞  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此教材进行了各级别曲目的调整,使原来的1至9级,调整为1至10级,按照《中国音协重奏作品级别调整曲目安排方案(1级至10级)》选择曲目。

  选择以重奏曲目代替乐曲的,由报考同一级别的考生自愿结合,每4人为一组。4人必须都是正式考生,不得有陪考。 以重奏曲代替乐曲的具体考试情形是:4位考生在逐人完成《全国电子琴考级作品集(第四套)》的基本练习及一首练习曲后,再合作选奏一首或两首重奏曲代替乐曲(若只选考一首重奏曲,就还须每人再弹一首乐曲:若选考两首重奏曲,就无须再弹乐曲。重奏不要求背谱)。选择重奏的4位考生,必须同时履行报名手续。并在报名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参加重奏考级,工作人员将单独安排重奏考生的报名事宜。

  双排键电子琴:

  1、教材:

  (1)《全国电子管风琴考级作品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电子琴学会编,执行主编:朱磊,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器乐演奏 (业余)考级委员会电子琴专家委员会编)。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全国双排键电子琴考级作品集》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① 1—2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b、练习曲自选一首;c、乐曲自选一首② 3—7级 a、基本练习抽查一首;b、练习曲自选一首;c、复调自选一首; d、乐曲自选一首③ 8—10级 a、练习曲自选一首;b、复调自选一首;c、 乐曲自选一首

  注: 为了能使考生尽快地适应这套教材,中国音协考级委员会对考试内容进行调整, 三至十级的考生可以自选另一首乐曲代替复调,其余要求不变。

  (2)《全国电子琴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立式双排键电子琴)》教材考试内容及要求:① 基本练习及乐曲:均在各级规定的范围内抽查。② 其它:八、九、十级除以上考试内容外,还须增考下列内容:八级:视奏—C、F、G大调,a小调。九级:为旋律配伴奏—C、F、G大调,a小调,8小节。十级:即兴演奏(A)—C、F、G大调,a小调,16小节。

  (三) 古筝

  1、教材:

  (1)《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二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  安徽文艺出版社出版)

  (2)《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三套)》(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王中山  河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四)歌唱

  成人歌唱

  1、教材:《全国成人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执行主编:冯世全  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少儿歌唱:

  1、教材:《全国少儿声乐考级曲集》(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主编:徐沛东,执行主编:冯世全,上海音乐出版社、上海文艺音像电子出版社)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

  3、考生条件:年龄在6岁至16岁(200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之间且未曾变声的少年儿童。

  (五)小军鼓、爵士鼓

  1、教材:《全国小军鼓、爵士鼓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一套)》(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与中国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编,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见教材中《考生注意事项》。

  (六) 音乐听力:

  1、教材:《全国音乐听力考级教程》(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编, 主编:赵易山  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

  2、考试内容及要求详见教材中《考试要求与形式》

  七、其它注意事项

  1、考级报名考生请于2017年1月5-6日凭交费收据到省音协考级办公室领取准考证,确认考试时间、地点,逾期不予办理(函报考生除外)。

  2、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望考生做好考级准备       祝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委员会

  黑 龙 江 考 区 办 公 室

  二○一六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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