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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能在相关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艺术专业人才。

  二、招收学科专业、计划及指导教师

  2014年我校面向全国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名。其中研究院、文化产业学院、人文学院4名,音乐学院5名,影视学院、传媒学院4名,美术学院6名,设计学院、工业设计学院5名。实际招生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各研究方向招生人数、考试科目、指导教师及参考书目等信息详见《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同等学力人员报考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⑴有丰硕的前期科研成果;⑵承担或参与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四、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两个阶段。

  ㈠、网上报名:

  2014年2月20日—3月5日每天8:00-22:00考生自行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222.187.120.13:9000),阅读网上公告,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㈡、提交材料:

  2014年3月6日—12日(邮寄报考者以收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办理)报考者须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222室)提交下列报名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打印的《南京艺术学院201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由两名相关学科教授分别填写的《专家推荐书》(网上报名系统生成空表打印后填写);

  3、①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须提交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发表的论文复印件;

  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的证明、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在入学前须补验证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③同等学力者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并提交内容与所报专业相关的、相当于硕士学位水平的科研成果。

  (注:关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函报者只需邮寄复印件,复试时带原件补验证;关于课程学习成绩单,请在其原件或复印件上加盖原学校教务部门或现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合格表(请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后自行到医院体检);

  5、报名费120元,考试费360元,共计480元(函报者可通过邮政电子汇款方式缴纳;同等学力者经导师审查,并经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补交报名考试费);

  6、近期同底免冠正面半身一寸照片六张(报考登记表和体检表上各贴一张,其余四张背面请注明姓名)。

  以上报名材料,经审查合格,发给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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