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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青州2014年中考高中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指导意见

  根据《青州市201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精神,今年我市高中招生音体美专业考试由考生志愿高中学校组织进行。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引导学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不断加强音、体、美教学工作,鼓励青少年学生发展特长,促进学校艺体教育健康发展。

  二、招生计划

  根据各高中学校音乐、体育、美术专业的办学条件、教学水平以及招生能力,参照各校上报的招生计划,对今年各校音体美专业招生计划适当调整,具体招生计划见附表。

  三、报名要求

  报 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于4月28日以教管办为单位,到市教育局办理报名手续。考生要参照招生学校的专业招生计划,只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填报专业招生计划外的 志愿无效。各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以音体美招生计划招收非音、体、美专业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该学校此类别的招生计划。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音乐、美术、体育考生于5 月7日到报考高中学校参加专业考试。

  五、考试内容

  1、音乐专业:

  考试项目有主项(即声乐或器乐)、模唱、视唱、节奏四项。

  考试时,招生学校只提供钢琴和风琴,其他乐器考生自备。

  2、体育专业:

  考试项目分专项和素质测试两项。

  3、美术专业:

  考试项目分静物素描和水粉画两部分。

  考试时,招生学校只提供纸张、静物、水,其他用品考生自备。

  六、评分标准及成绩公布

  (一)评分标准

  1、音乐专业:

  分主项、模唱、视唱、节奏四项分别进行考试,以百分制评定专业成绩。

  (1)、主项满分为60分。以声乐为主项的满分为60分;以器乐为主项的器乐满分为50分,声乐必考,其分值满分为10分。

  (2)、模唱满分为15分。

  (3)、视唱满分为10分。

  (4)、节奏满分为15分。

  以上四项得分之和为音乐专业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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