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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19年校考合格名单公示

  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19年校考合格名单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和《华侨大学音乐舞蹈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文件精神,我校已经完成2019年音乐舞蹈学院校考成绩统计工作,经学校批准,现将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合格名单公示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将各专业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4月16-22日。对公示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列举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华侨大学招生处(电话:0595-22695678,邮箱hquzsb@hqu.edu.cn)或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595-22693678)反映。

  所有获得我校考合格的考生,必须经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其校考合格方最终生效。

  附件:华侨大学2019年音乐舞蹈学院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公示)

  招生处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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