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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上海音乐学院2019年度“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适应国家文化事业发展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推动少数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发展,发现和培养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人才,促进传统音乐的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声乐表演艺术传承与人才培养计划系2019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即日起面向全国招收学员。

本项目立足于少数民族“非遗”和“原生态”演唱特性的继承与发展,注重记录“少数民族记忆的背影”,保留少数民族声乐艺术精髓,注重少数民族声乐人才的个性化培养,探索当今民族声乐表演艺术与传统少数民族民间演唱融合。通过少数民族声乐表演高层培训教育和人才发掘,促进对少数民族音乐认知、保护、传承的自觉意识,有效培养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传承人才,实现少数民族声乐表演的传承和发展。

 

培训项目简介

项目简介

《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人才培养》由上海音乐学院主办,上海音乐学院科研处、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项目负责人为杨学进教授。项目课程拟设、“声乐教学”、“综合艺术表演”、“民族民间音乐理论”“少数民族音乐分析”等四大课程版块;以“专题声乐教学”、“主题讲座”、“舞台实践”“建立音响档案”为培训模式。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上海音乐学院简介

上海音乐学院前身为国立音乐院,由蔡元培先生和萧友梅博士于1927年11月27日在上海创办,是我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建院之初的章程中即表明了办院宗旨:“一方输入世界音乐,一方从事整理国乐”,1956年起改用现名。学校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博士后流动站全覆盖的完整教学、科研体系。2017年9月,学校被列为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学院现任党委书记林在勇、院长廖昌永。

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最早开始培养少数民族声乐人才的专业高等院校,声乐歌剧系在少数民族声乐表演教学方面成果丰硕,涌现出了以王品素、胡靖舫教授为代表的诸多民族声乐教育家,培养出了以才旦卓玛、何继光、阿孜古丽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少数民族声乐表演领军人才。

 

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19年7月9日至2019年9月9日,培训总时长共60天,其中,集中授课30天。

2019年7月9日下午14:00—20:00报到,上海音乐学院;

    2019年7月10日,上午9:30-11:30开班仪式,上海音乐学院;

2019年7月10日下午-2019年8月9日,集中授课,上海音乐学院;

2019年8月10日-2019年9月9日,课程实践,各课程实践单位。

培训地址

      集中授课地点:上海音乐学院

      交流实践地点:各单位、上海音乐学院

课程设置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声乐教学;

(2)综合艺术表演;

(3)民族民间音乐理论;

(4)少数民族音乐分析。

(三)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评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课堂考核占50%;课程实践成绩评定占25%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四)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四、师资力量

(一)项目负责人:杨学进

(二)项目联络人:卜老师 13917575542  张老师13916846704 

(二)培训教师

序号教师姓名所在单位及简介

1廖昌永上海音乐学院院长

教授 博士生导师

2方  琼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 系主任

教授 博士生导师

3才旦卓玛 国家一级级演员  女高音歌唱家

4常留柱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 教授

5鞠秀芳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 教授

6石  林  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 教授

7杨学进 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 教授 

民族音乐教研室主任

8包爱军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

9和云峰 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书记 博导副主任 

10杨民康  中央音乐学院报副主编 博士生导师  

11李  莫美国哥伦比亚州立大学桑颖病理硕士

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声乐表演博士

12萧  梅上海音乐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音乐学民族音乐学教研室主任

13郭树荟上海音乐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

音乐学系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教研室主任

14曲比阿乌国家一级演员  女高音歌唱家

15陈剑波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 教授

民族音乐教研室副主任

16于丽红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 教授

17董明霞 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副 教授

18孟锦慧 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副 教授

19刘芳瑛 上海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副 教授

20胡雪桦美国电影、美国纽约YI剧院董事、影视导演

21宋怀强 上海戏剧学院电视艺术学院支持艺术系主任

22柴长宁 悉尼大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  博士

23杨  赛上海音乐学院 副教授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录取

报名对象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以后出生);获得音乐学或文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一定成绩;从事相关专业学习、研究、教育、交流的人员;需要有两名相关专业知名专家推荐;并须经报名者单位同意。

项目主体将组织专家组成学员遴选小组,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对报名演员的资质进行筛选、择优录取正式培训学员35名。

 

(二)报名时间

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30日。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须由本人签字、推荐人签字,推荐单位盖章,生成PDF文档命名为: 01 姓名 单位 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面,PDF文档,命名为: 02姓名 单位 身份证;

(3)相关获奖证书,不超过4种,扫描到1个PDF文档,命名为: 03姓名 单位 获奖证书。

(4)请将以上3项材料电子版发至报名邮箱,标题为:姓名 单位 少数民族声乐表演人才培养项目报名。

(5)报名材料不全者将不被纳入学员遴选程序。

(三)培训费用

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的一次往返交通费(高铁二等座)、培训费、住宿费、伙食费、教材费均由上海音乐学院承担。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汾阳路20号 (少数民族人才培养计划)

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电话:021---64183022

联系邮箱:rencaipeiyang163@163.com

 

2019年5月10日

 

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照 片

(电子)

 

出生年月

 

籍    贯

   

政治面貌

 

民    族

   

学历学位

 

邮    箱

   

毕业院校

 

毕业专业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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