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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胡

  葫芦胡,壮族、布依族弓拉弦鸣乐器。壮语称冉卜,“冉”为胡琴统称,“卜”为葫芦,意即用葫芦制成的胡琴,故称葫芦胡。形制独特,音色浑厚,常用于器乐合奏或为壮剧、布依戏伴奏。流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百色地区各县、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兴义、安龙、册亨、望谟和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等地。
  
  起源于古代奚琴的葫芦胡,最早用于壮族民间器乐合奏“八音”的早期形式“游院”和壮剧伴奏中,其历史与马骨胡相近,大约出现于清乾隆年间(1736年—1795年),至今已有二百多年历史。
  
  构造与二胡相似,但外观差异较大(图)。共鸣筒呈葫芦形,系采用天然生长的大小两节葫芦壳制作,将粗节一端的葫芦去底,在切口处蒙以老笋壳或桐木薄板而成,琴筒长15厘米、面径13厘米左右,葫芦末端镂刻出民族图案或梅花状出音孔。琴杆木或竹制,多采用红椿木或硬杂木制作,全长70厘米~80厘米,顶端琴头呈圆柱形向后弯曲,下设二轴,置轴部位的琴杆为方柱形。弦轴用黄杨木或硬杂木制,轴长13厘米,轴柄圆锥形或纺槌形,外表刻有条纹。琴杆为圆柱体,上粗下细,中部设有丝弦千斤,下端装入琴筒并外露。面板中央置竹或木制琴马,张两条丝弦或尼龙缠钢丝弦,细竹拴马尾为琴弓,弓长60厘米左右。
  
  在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中国乐器博物馆收藏有葫芦胡多支,其中一支琴筒用整个的两节葫芦壳制作,将葫芦去底后蒙以桐木薄板,琴筒长19.5厘米、最大直径17厘米、面径14厘米,葫芦尾部镂刻环形图案为音孔。琴杆木制,全长78厘米,琴头平顶、稍向后弯,下置二轴。弦轴黄杨木制,圆锥形,轴长12厘米,轴柄刻有直条瓣纹。琴杆圆柱形,中部设丝弦千斤。面板中央置松节木制空心琴马,张两条丝弦,分别使用中弦和老弦,细竹马尾弓,弓长70厘米。此琴通体髹以透明清漆,外表光泽,木纹清晰,为1984年制品,系音乐研究所民族音乐学家调查采风时由广西壮族民间带回。已被载入《中国乐器图鉴》大型画册中。
  
  演奏时采用坐姿,将琴杆直立,琴筒置于左腿上,左手扶持琴杆,用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按弦,右手执马尾弓沾松香夹于两弦间拉奏。常按五度关系定弦为a、e1或d1、a1,合奏音域为两个八度,为戏剧伴奏常用一个把位。发音坚实,音色浑厚,类似中音板胡,富有浓郁的地方特色。常用于器乐合奏或戏剧伴奏,是壮族“八音”乐队合奏、北路壮剧、布依戏和八音坐弹戏的伴奏乐器,也用于独奏自娱。常于民族节日或民间喜庆场合使用。葫芦胡没有专用曲牌,所奏乐曲多为壮剧曲牌,曲目同马骨胡。擅长演奏委婉抒情、流畅如歌的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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