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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乐种生存的共性与特性——论“民间乐社”与“私伙局”的文化

内容摘要:民间音乐是由历代人民群众集体创作,以口传心授为主要传承途径,以自由流变为基本存在方式的音乐载体,从而构成了民间音乐的三大特征。

由于“潮汕文化”、“客家文化”、“广府文化”三大民系在岭南文化史上地位的确立,由于地域、语言、习俗的不同,因而促成了音乐文化的多元化,形成了岭南音乐——“广东音乐”(粤乐)、“潮州音乐”、“广东汉乐”三大乐种。

岭南音乐三大乐种得以生存与发展,众多“民间乐社”和“私伙局”的普及、推动,是功不可没的。广东人所创造的文化对全国有巨大的贡献,形成了适应时代所需,符合我们国情的新的文化理念。

关 键 词:岭南文化、民间音乐、民间乐社、私伙局、文化理念。

英国学者海伦·麦耶尔先生认为:“民间音乐”这个术语广泛地应用在欧洲、美洲、印度和某些其他亚洲文化中,是指乡村音乐、农民音乐或者由口头传承的音乐。在世界另外一些地区,例如非洲或太平洋岛屿,这个术语却很少使用。“民间音乐”的特点是和人们的工作、游戏、各种仪式和娱乐等日常生活活动直接联系在一起的。①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音乐形态复杂,音乐品种繁多,内容十分广泛,体裁形式更是多样。

我国的民间音乐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几千年来它在民间和大众中生生不息,衍化出众多的品种和丰富多彩的音乐风格,体现出浓郁的民族韵味和具有勃发旺盛的无限生机。

民间音乐能够如此传承至今,是离不开城市的区、街道以及农村乡、镇的“民间乐社”和“私伙局”这两种组织形式的。根据发展现状,可否这样界定:“民间乐社”是有组织,具备一定艺术素质,和具有创新、发展能力的半职业性质形式;而“私伙局”则是自发的,较单一演奏传统音乐,灵活自由、自娱自乐的组合形式。尽管队伍形式有所不同,但它们却都有着乐器组合、同一发展乐种风格的共性,与演奏形式、乐种特色乐器不尽相同等特性。“民间乐社”与“私伙局”的关系并不是对立的,他们的存在起着互补的作用,是音乐多元化的必然产物。

为了了解民间乐种的生存状态,有必要对民间音乐的根源及流变作个追寻与探讨。

一、民间音乐源于优秀的传统文化

民间音乐,作为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在源远流长的发展历史中,从原始氏族的劳动号子,先秦时期的编钟乐舞,汉唐时期的歌舞大曲,宋元以来的戏曲艺术,乃至今天蓬勃发展的民族文化中,一直是传播学中的重要角色,是中华民族大众精神生活赖以生存的灵魂。民间音乐来源于民族文化的根,是民族文化主流发展的源泉之一。

民间音乐是由历代人民群众集体创作,以口传心授为主要传承途径,以自由流变为基本存在方式的音乐载体。集体创作、口传心授、自由流变,构成了民间音乐的三大特征。古往今来,没有任何一件民间音乐作品,不是经过几十年、数百年、上千年的历史传承,经过千万人的天才创造与再创造,才达到今天这样的精粹度与完美度,使当代人由衷赞叹其不可企及之美并引为骄傲;中外古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位专业音乐家不曾接受过民间音乐的哺育与滋养,从中汲取歌唱的诗情和创造的灵感,把它视为创造伟大专业音乐的基础和源泉。②

任何文学艺术都是生长在民族文化的肥沃土壤之中,无论是戏剧、诗歌、民歌、民谣等,它们的原初形态都无一例外地是源自如民间音乐与民间舞蹈。没有民族民间文化,就没有人类文明大厦的整个基础;没有民间文艺,一切文艺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失去了民间文化,当然也就失去了中国文化的源头、根本。

所以,我们今天探讨民间音乐的发展,切不可忘记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发展史,不可忘记传统文化是我们的母亲文化,我们今天的发展,是前人的延续。“历史在发展,人类社会在不断地进步,从文学艺术的具体分析,就不能简单地认为一代胜过一代,前人所创造的高峰,自有其时代的条件和历史的必然,往往是我们无法超越的。我们只能在他们的基础上,创造自己的高峰”。③#p#分页标题#e#

二、岭南文化孕育着三大乐种的生存

何谓“岭南文化”?按照《辞海》对“文化”一词的解析:“广义指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指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是一种历史现象,每一社会都有与其相适应的文化,并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通常所谓的“岭南文化”,应指广义的文化。

在华夏文化的大体系中,有“齐鲁文化”、“三晋文化”、“关中文化”、“巴蜀文化”、“吴越文化”、“荆楚文化”等等自成体系的地域文化,“岭南文化”应属这些地域文化队列中的一员。

自古以来,“岭南”之称,是以地在五岭之南而得名。由于岭南地域的广阔,由于本土原有文化的积淀,由于海外文化和岭北诸文化等来自不同方向的文化的影响,加上这一地域自然地理条件的多样性和岭南历史进程、经济发展的特殊性,造成这一地域文化发展的多元化结构特点,因而长期地存在着“潮汕文化”、“客家文化”、“广府文化”这三大民系,从而构成了“岭南文化”的主体。

由于“潮汕文化”、“客家文化”、“广府文化”三大民系在岭南文化史上地位的确立,由于地域、语言、习俗的不同,因而也促成了音乐文化的多元化,形成了岭南音乐——“广东音乐”(粤乐)、“潮州音乐”、“广东汉乐”三大乐种。广东省老领导杨应彬、罗概祥同志在谈到广东汉乐的发展时指出:研究汉乐,要从文化历史的源流、发展来探索,也要从客家学的角度来研究,因为汉乐文化不单纯是民族古典音乐的旋律和音符,它与其他客家艺术、民俗民情是密切的联系在一起的。为什么广东音乐(也称“粤乐”)会分布在粤语地区的珠江三角洲地带,潮州音乐流行在潮汕和闽南地区,而广东汉乐则在客家地区盛行呢?这确认出地方乐种与各地区的语言、文化、习俗关联的紧密性和包容性,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就是这个道理。正是因为广东音乐、潮州音乐、广东汉乐均有内在与外在的维系,而形成了岭南音乐的脉系,成为中国民族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地域观念来说,扩大了艺术文化的交流;从中国音乐整体来说,增强了民族文化的张力。④

历史学家评曰:“岭南文化,集中原之精粹,纳四海之新风,业绩煌煌。”从历史文化源流来看,潮州音乐早在春秋时期就有中原文化的渗入,南迁潮汕大地与本土音乐文化的融合,演变成浑厚、秀丽的风韵。广东汉乐形成的历史更有“中州古韵”、“外江弦”、“儒家乐”等称谓,至今仍保持古朴典雅,富有历代宫廷乐风味的乐韵。被称为“粤乐”的广东音乐发展历史较短,约有一百多年,由于跟随时代的变迁,广纳中外之精华,发展至今已成为清峻活脱、流丽秀美风格,屹立于民族音乐之林的新派乐种。这三大乐种同是民间音乐,但因各乐种音乐音律的不同,特色乐器(例如:广东音乐以高胡、潮州音乐以二弦、广东汉乐以头弦为领奏乐器)不同,以及演奏和对乐曲变奏手法的不同,从而形成了各乐种独特的韵味与风格。

建国以来,岭南音乐三大乐种的发展尽管多有坎坷,但政府部门还是多方提倡、全力扶持的。从番禺沙湾的“广东音乐之乡”、潮州意溪的“潮州大锣鼓之乡”,以及大埔县的“广东汉乐之乡”的命名来看,就充分地体现了广东省文化主管部门积极地推动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措施,以及三大乐种在民间地区不断延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广东音乐、潮州音乐、广东汉乐三大乐种自形成后,不但在本土兴旺发展,更传遍了世界各个国家华人地区的粤籍、潮籍、客籍华人之中。由于本根文化和海外文化的存在、影响和渗透,岭南是中国最早和最广泛地接受海外文化影响的地区之一,从近代起更是最先引进西方文化,同时表现出中、西和其他文化的特色。⑤

可以说是岭南多元化的文化,孕育了粤乐、潮乐、汉乐三大乐种色彩斑澜的音韵和风格,三大乐种如朵朵鲜花,在民间大众的关怀爱护下,将开放得更加灿烂。#p#分页标题#e#

三、“民间乐社”与“私伙局”的文化内涵

岭南音乐三大乐种的发展、传承,除了少数专业团体外,主要的、大量的是靠民间的热心人士与“民间乐社”、“私伙局”的存在而延续至今的。虽然状态如此,但发展总是不平衡的。正如广东省政协委员、著名高胡演奏家余其伟先生指出的:建国50多年来,我国民族民间音乐基本上是在“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指导下生存和发展,各种民族民间乐团(队),歌舞音乐团(队),从创作到演奏,跟随时代,贴近生活,出了一批优秀的新作,成绩是突出的。但近年来,民族民间音乐因过分的跟风,浮浅的包装,误解创新的本旨,越来越成了媚俗的东西;加上近年主张传统音乐要走向现代化,导致我省三大乐种出现一个突出危机:岭南音乐原生状态的严重破坏,古典艺术魅力的消失。⑥

岭南音乐三大乐种得以生存与发展,众多“民间乐社”和“私伙局”的普及、推动,是功不可没的。建国前三大乐种都是靠这些民间演奏形式而进行传承的。建国后,广东音乐与潮州音乐有了专业团体,但民间的乐社与私伙局的形式仍然十分火旺。广东汉乐没有专业队伍,全靠民间人士传播至今,且普及各乡、镇。广州星海音乐学院作曲家、理论家、硕士研究生导师温萍先生谈到:“我认为私伙局存在的现象值得研究”。⑦ 著名民族音乐学家冯光钰教授也指出:“私伙局现象问题,我认为是值得今后探讨的一个课题,这是民间音乐存在的一个必然产物,研究它,对汉乐的发展历史来说是有相当的价值的。”⑧

据近年来的调研,广东音乐、潮州音乐、广东汉乐各乐种的“民间乐社”与“私伙局”遍布广州市及珠江三角洲,潮汕各市、县,梅州地区各市、县,以及深圳、惠州、福建龙岩、韶安、东山,广西南宁、梧州等地区,就广东汉乐的业余组织,在广州市就有十几支队伍。正是因为各地有着这些坚忍不拔,不计报酬,一心要将民族音乐事业进行到底的队伍和热心人士,我们民族音乐的发展是大有希望的,他们是我们民族文化的优秀人才。正如冯光钰教授认为的:“历来广东汉乐的发展靠的都不是吃这碗饭的专业人员,包括客家筝派代表罗九香这样的艺人,基本上都是业余音乐家,中国许多古琴家和筝家都是业余的。”⑨ 正是这些有文化内涵的民间音乐人士,造就了民族文化所具有的深厚底蕴。

广东曾被人称为“文化沙漠”,“广东人只会做生意,没文化”。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部长的孙家正先生对此却另有观点,他旗帜鲜明的指出:“什么是文化?文化就是人,是人的外化。广东文化研究的对象实际上是广东的人。广东改革开放走在全国前列,开风气之先,广东人每天都创造着新的生活,取得了辉煌的成就,这些成就不能仅仅看成是经济上的成果,实质上它也是一种文化的成果。作为一个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区,它对全国的贡献不止是那些看得见的数字,我认为最核心的还是文化,广东人所创造的文化对全国有巨大的贡献,形成了适应时代所需,符合我们国情的新的文化理念”。⑩

从实际客观效果来论证,笔者感到“民间乐社”和“私伙局”的参与者,其实是具有深厚艺术内涵的文化人,中国民族民间音乐文化主要是靠这些有志者去传播、去弘扬、去发展的。当然,前进的道路会有许多艰难曲折,相信在广东建设文化大省的巨大动力下,在各级政府和文化部门的具体关怀下,有志者事竟成,中国的民族民间音乐事业一定会顺利向前发展的。

2006年6月10日是中国第一个传统文化遗产日,在此之前,国务院已向全国公布了第一批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名录,其中广东三大乐种的“广东音乐”、“潮州音乐”、“广东汉乐”均榜上有名。这意味着在国家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包括岭南文化在内)遗产的政策法令下,将会带动更多的“民间乐社”和“私伙局”队伍的显现,三大乐种将会更加飞跃地发展,中国民族音乐发展繁荣的局面会早日到来。#p#分页标题#e#

(作者单位:广东电视台高级音乐编辑)

参考文献:

①《民族民间音乐工作指南》——薛良编,中国文联出版社1994年4月出版

②《呼吁加快立法进程,切实保护民间音乐》——《人民音乐》1994年第9期

③《我们不能忘了“回家的路”》——孙家正文,《中国文化报》2004年4月8日

④《“金凤”欢鸣“到春来”》——杨应彬、罗概祥同志畅论广东汉乐发展前景。《羊城广东汉乐乐团资料汇编》2005年第2期。

⑤《“怪”文化:多元与开放的结晶》——啸父文,《南方日报》2005年6月9日

⑥《我省三大乐种生存环境堪忧》——记者林亚茗文,《南方日报》2004年5月5日

⑦⑧⑨《广东汉乐的发展与创新》——冯光钰教授关于广东汉乐的访谈,《羊城广东汉乐乐团资料汇编》2005年第11期

⑩《广东对全国贡献的核心是文化》——记者梅志清采访文章,《南方日报》200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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