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古典音乐流泻而出的一刹那间,你可以体悟到空气中流动的是高山、是流水、是丝竹、是冬雪、是千古缠绵不绝的生命呼唤。那份说不清、道不尽的感觉,正是中国古典音乐特有之美。
一、 古典音乐及其美学精神
在国外,古典音乐类型被称之为“classical music”,“classical”有“古典的、正统派的、古典文学的”之意,所以我们国人将之称为“古典音乐”,确切地说应该是“西洋古典音乐”。首先从概念上解释,“古典音乐”是一种音乐类别的名称。然而即使在国外,对于“classical music”一词的具体意义,也有诸多不同的解释,其中主要异议来自于对“古典音乐”时代划分理念的不同。最狭义的解释是,把十八世纪下半叶至十九世纪20年代,以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三巨头为代表的“维也纳古典乐派”的作品特指为“classical music”。最广义的解释则是,把时间前移到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从那时起直到后来的巴洛克时期、维也纳古典时期、浪漫主义时期、民族乐派、印象主义直至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出现的现代乐派,甚至包括所有非纯粹娱乐性质的现代专业音乐,统称为“classical music”。 在我们国家,很多人喜欢把“古典音乐”与“高雅音乐”、“严肃音乐”混为一谈,而且其中有很大一部分还是古典音乐的“推崇者”。粗看之下似乎并不不妥,但这两种观点在某些人理解下,却很容易成为“让古典音乐走向大众”道路上的一道鸿沟。
第一个问题,古典音乐是不是“高雅”?我觉得应该肯定这种说法,不过我们对于这里所指的“高雅”要有一个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有些朋友之所以认为古典音乐“高雅”,是因为瞧见了台上指挥家们西服笔挺、冠冕堂皇的庄重模样;是因为看到演奏这些音乐的乐团演奏家们整齐划一、一丝不苟的装束;是因为注意到了音乐厅典雅华贵、祥和隆重的布置气氛;甚至连观众们都要衣冠楚楚、注重礼节。其实,这些表面的“高雅”并不能体现出古典音乐的精髓所在,音乐的高雅气质是从旋律中透出来的!严谨而完整的结构、优雅而曼妙的旋律、丰富而深邃的思想内涵,这些才是古典音乐“高雅”的根源。其中我们可以听到属于人类最圣洁的情感、发自心灵最深处的呼唤和最崇高的理想。表面的高雅其实只是长期以来西洋音乐发展中形成的定式与惯例,虽然我们可以将之看作一种“浮华”,但却又很难想象,一群衣冠不整、装束各异、甚至蓬头垢面的演奏家、指挥家出现在观众面前,能够演绎出好的效果。因为表面的堂皇正好可以烘托出西洋古典音乐中那独特的严谨、庄重气质。其实当今的欧美古典乐坛也在力图改变自己过于拘谨、与大众较为疏远的形象,著名的柏林森林音乐会就是很好的例证,在那里人们可以无拘无束的以悠然自得的方式欣赏古典音乐,不必拘泥服饰是否得体,也不必正襟危坐,更可以随心所欲的鼓掌喝彩甚至一边野餐一边听音乐。
当今中国的教育界尤其喜欢把“古典音乐”称作“高雅音乐”,原因很简单,老师们看不惯学生沉迷于对港台歌星的追捧,所以时常组织学生去欣赏一些所谓的古典音乐会,美名曰“陶冶情操、提高品位”、“让高雅音乐进入校园”等等。这种做法的初衷无可厚非,但如果只是简单的组织学生去看、去听,而不加以正确的引导,很难有实质性的效果,甚至会让学生从小就在心中埋下对古典音乐(高雅音乐)的厌恶之情。加上如今的大环境、大气候,通俗娱乐占据了大部分视线,或许很多人就会终生对古典音乐心存畏惧。
其次,一些媒体把古典音乐和“严肃音乐”之间划上等号,我觉得更是一种极大的不妥。很多外行人对古典音乐的第一感觉就是“晦涩、难懂”,如果再不分青红皂白统统被冠以“严肃音乐”的统称,恐怕今后对古典音乐感兴趣的人将越来越少。虽然从某种角度来看,一部分古典音乐的表达形式以及旋律主题确实是“极其严肃”的,但同样应该看到大部分西洋古典音乐的主题是歌颂、是赞美,拥有美妙明快的旋律以及无比欢畅的情怀。而且即使是某些主题严峻、思想深邃的古典音乐,也往往想要传达出一种“严肃中的快乐”。譬如贝多芬著名的《欢乐颂》、勃拉姆斯著名的《第一交响曲》第四乐章和柴科夫斯基《第四交响曲》的第四乐章,虽然这些作品都饱含着高尚而深沉的哲理,但最终无不给人一种积极向上的振奋之感。其实入门之后,听众们就会发现其实古典音乐并不难懂,也并不只有严肃和深沉。#p#分页标题#e#
之所以在国内出现古典音乐的这两个并不准确的“别称”或者说“代名词”,我只能遗憾地说,一些媒体和“学者”对古典音乐的推崇只停留在一个十分形式化的层次上,他们并没有真正对古典音乐有系统的、深刻的理解,以至于弄巧成拙,反而让更多的人感觉到了自己与古典音乐之间遥远的距离,成为一个误区。
二、中国古典音乐文化史
音乐是人类不能缺少的语言,也是人类灵魂的升华。从原始人不断抗拒自然界的威胁以及漫长的艰苦劳动中提炼出最早的音乐,到现今世界各国丰富多彩的音乐体系,不能不说是一个文明的奇迹。在五千年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的文明史展现了极其辉煌灿烂的一页。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的文明古国之一,音乐也同样源远流长。早在文字发明之前,当我们的祖先由类人猿进化为人,为了使生命个体能够存在和种族能够延续,在人类必须从事的两项最基本的生产活动:劳动和生殖中,随同工具的使用和语言的产生,就孕育了音乐。事实上,人的左、右脚行走,心脏和脉搏的跳动,就是最简单的节奏;而原始人单调的语言只要有高低的语调变化,也就蕴含了旋律的因素。在春秋时期,华夏大地百家争鸣的浪潮碰撞出璀璨的火化,而同时代欧洲正处于一片荒蛮之中,中国音乐在迎接黎明曙光的时候,欧洲音乐还在漫漫长夜里徘徊。
在周朝时,政府部门设立了由“大司乐”总管的音乐机构。教学的课程主要有乐德、乐语、乐舞。所谓的乐德,就是“中和、祗庸、孝友”等伦理道德观念;乐语就是“兴道、讽诵、言语”等礼教行为规范;乐舞则包括大舞、小舞等音乐理论、音乐诗篇的唱诵、舞蹈以及六代乐舞的表演。六代乐舞据传是历代留传下来的六部史诗性乐舞,包括黄帝时的《云门大卷》,尧时的《咸池》,舜时的《大韶》,禹时的《大夏》,商汤时的《大闱》,以及演述周武王伐纣战争活动全过程的《大武》。它们在周代被用于宫廷祭祀天地、山川、祖宗等重大典礼活动。其中特别是《大武》和被认为歌颂文德为主题的《大韵》,更被经常演出于天子大祭、礼学、养老等典仪中。象“羽舞”、“皇舞”、旌舞”等,是宫廷中的娱乐性小舞。
周代宫廷除乐舞之外,宫廷中另有用于天子祭祖、大射、视学及两君相见等重要典礼的大典乐歌,如颂、雅;以及后妃们在内宫侍宴时唱的房中乐,不用钟、磬,只用琴、瑟伴奏。这都体现了音乐已从原始的乐舞中分化了出来。周代宫廷中还有秦、楚、吴、越等地的四夷之乐的表演,说明了当时各民族风俗性的歌舞已有一定的交流。
从上述文献可以得知,周秦音乐文化是中国音乐高度发展的重要坐标。这一系列成就,还在于从理论上奠定了我国古代乐律学的基础。约成书于春秋时期的《管子·地员篇》中,正式记载了计算五声音阶中各音的弦长比例的数学方法,史称“三分损益法”,并完整记述了我国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的名称。在《左传?昭公二十年》及《国语?周语》中,还记载有与五声音阶同时并存的七声音阶,它的半音位置在四五度和七八度之间,各音分别为宫、商、角、变徵、徵、羽、变宫,是运用三分损益法在求得五声音阶后进一步推算的结果。但从《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为九歌、八风、七音、六律以奉五声”的记载来看,变徵、变宫更多地是为丰富和装饰五声音阶所用,五声音阶在音乐实践中占有主导地位。为合乐和旋宫的需要,当时还确立了十二律制。《国语?周语》中将十二律名称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其中单数各律称律,双数各律称吕,故十二律也常称“十二律吕”。十二律亦用三分损益法求得,有了五音、七声、十二律,并有了音阶中以宫为主的观念,“旋相为宫”的理论也由此进一步确立。#p#分页标题#e#
于公元前211年统一中国的秦王朝作为一个中央集权国家,为适应政治上大一统和文化管理上一体化的需要,曾设有专门管理音乐的官署——乐府。刘邦建立的西汉政权,也扩大了乐府的机构和职能。当时政府非常重视民间俗乐,令乐府四出收集“赵、代、秦、楚之讴”,兼收并蓄西域、北狄等边远民族的音乐。在广泛收集各地民歌的基础上,以音乐家李延年为协律都尉,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对此进行整理、加工、填词改编,以供宫中祭祀、宴乐之用。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当时收集的民歌计134首,另有可能附有乐谱的“周谣歌诗声曲折”及“河南周歌诗声曲折”各75篇。 在汉魏时期,宫廷引进了不少民间歌舞和百戏。其中有汉高祖命乐工向?人学来的以“猛锐”见称的《巴渝舞》;最初表演鸿门宴上“项庄舞剑,项伯以衣袖鬲之”保护汉高祖的故事,后演变成舞时用巾象征项伯衣袖的“巾舞”;由女性穿白色?布舞衣以长袖为舞的“白?舞”;以及手执鼓,且歌且舞的“?舞”;舞者在盘鼓上及旁边歌舞的“盘舞”等等。百戏则是各种杂耍技艺的总称,包括了如同现在舞龙灯等的“鱼龙曼延”,以及种种杂技魔术。
两晋南北朝期间,战乱频繁,朝代更迭,随同社会的动荡变异、民族迁移的交往扩大,外族、外域的音乐文化同中原音乐文化产生了广泛交流,在音乐史上成为一个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其中清商乐是秦汉传统音乐的余脉,曹魏政权始设清商署,实为乐府变体。晋室东渡后,这些“中原旧曲”与南方音乐互为交流,使清商乐成为包括前朝传下来的相和歌、鼓吹曲,以及江南吴歌、荆楚西声的总称,是当时南方乐府民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