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作品的分类:
1 、分类一:音乐作品总体上可分为声乐、器乐、戏剧音乐(包括歌剧音乐、舞剧音乐、戏剧配乐等)三类。其中戏剧音乐的音乐部分也含在声乐和器乐中,通常也分别并入声乐和器乐中。
2、分类二:音乐作品分为创作音乐和民间音乐,通常讲的\"外国音乐作品\"都是指专业创作的音乐作品。
3、分类三:有古典音乐与现代音乐之分。
(二)器乐曲的分类
器乐曲有各式各样的曲名、曲式结构、演奏方式等。基本上又可分为两、三大类。例如标题音乐与无标题音乐;室内乐和交响音乐;单声音乐和多声音乐。多声音乐中又可分为复调音乐与主调音乐。以上各种类型,也是音乐作品的各种体裁,是各有特点的。
(三)器乐曲的分类介绍
1、无标题音乐
无标题音乐作品没有说明乐曲具体内容的文字标题,而只是用曲式名称如:\"奏鸣曲\"、\"赋格\"、\"变奏曲\"等作为曲名,或用乐器体裁名称如:\"前奏曲\"、\"练习曲\"、\"小步舞曲\"等作为曲名。为了避免同名有所区别,就加上乐曲的开始调名,例如\"\"C大调奏鸣曲\"、\"e小调交响曲\",或者再加上作者创作此种体裁作品的编号,如莫扎特《第四十交响曲》,李斯特的《匈牙利狂想曲第二号》,肖邦的《夜曲--作品第九号之二》等。
许多音乐家在无标题音乐在创作时,只求通过音乐创作来抒发某种主观情绪,表现某种精神意境,体现音乐艺术本身的音响美、形式美及体裁风格特征,并不想用音乐去反映客观事物。有的作者不愿通过文字标题来使乐曲的内容一目了然,而只希望找到知音去体会真正的音乐精髓。所以只以曲式名称或音乐体裁的名称作为曲名,而不设标题。
2、标题音乐
标题音乐是以文字或标题来阐明作品思想内容的器乐作品。 十六世纪以前标题音乐出现,十九世纪上半叶标题音乐因欧洲浪漫派音乐家的提倡而盛行。标题音乐的名称也于此时产生。您熟悉的柏辽兹、李斯特是这一类音乐作品的代表人物。标题音乐在器乐作品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比起无标题音乐来说它的表现力尖锐、音乐形象生动,更受广大群众喜爱。
3、室内乐
室内乐原指西欧宫廷贵族中演奏、演唱的世俗音乐,以区别于教堂音乐及歌剧音乐。 室内乐于十六世纪初发源于意大利,代表作有\"室内奏鸣曲\"、\"室内康塔塔\"等。十八世纪末叶以后,室内乐是指由少数人演奏、演唱并为少数人所欣赏的音乐。现今,室内乐多指各种重奏曲(有时也包括独奏曲),使用少数乐器伴奏的独唱、重唱曲等。室内乐对于演奏者要求很高,不仅需具备独奏的技巧,同时要有同别人合作的能力。
4、交响音乐
交响乐是指用管弦乐队演奏的管弦乐曲。 交响乐可以采用任何曲式谱曲(通常是中大型结构的),而最典型的曲式结构则是\"交响曲\"。交响乐和交响曲是两个概念,交响曲是由三、四个乐章组成的管弦乐队演奏的大曲。代表人物有您熟悉的贝多芬等。
5、复调音乐
复调音乐是主调音乐的对称,多声部音乐的一种。它是以若干个旋律同时进行并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在横的关系上,各种声部又彼此形成良好、协调的和声关系。
复调音乐分为:
(1) 因对比的方式所写的复调音乐称\"对位音乐\",简称\"对位\",即对位式的复调音乐。
(2) 以模仿方式为基础所写的复调音乐,通称\"卡农\",即\"轮唱\"或\"轮奏\"。
(3) 用衬托的方式所写的复调音乐称\"支声复调\"。复调音乐以对位法为其主要创作技法。
6、主调音乐
主调音乐是复调音乐的对称,多声部音乐的一种。其中有一个声部(通常是高音部)旋律性最强,处于主要地位,其他声部则以和声等手法对主旋律进行烘托和陪衬的作用。
7、歌剧音乐
歌剧音乐是欧洲十六世纪以来一种社会影响较大的音乐与戏剧相结合的综合艺术体裁。欧洲十八、十九世纪的歌剧音乐一般包含有序曲及幕间曲、咏叹调及其它抒情性的独唱、宣叙调及咏叙调、合唱及重唱等。#p#分页标题#e#
(1)序曲:它是当歌剧还未开幕前,由管弦乐队演奏的音乐,其使命在于综合地叙述全部歌剧发展的重要关键场面,奏出剧中代表主角的旋律,它仿佛是剧情的缩图。合唱常用于歌剧中的群众场面。
(2)咏叹调:歌剧主角的独唱,相当于戏剧中的独白,它的任务是表现歌剧中主要人物各自的特性,描绘他们的\"肖像\"。咏叹调是歌剧中最精采的音乐,它有完整的结构形式和情感层次,可以单独演唱。
(3)宣叙调:接近于咏叹调的一种短小的乐曲,它经常出现在咏叹调之后。宣叙调又名\"朗诵调\",是一种朗诵式的歌曲,相当于戏剧中的对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