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种唱法
流行歌曲的演唱讲求个性,歌星们在声音上的差异之大,演唱风格之多样,使得我们无法像在“美声唱法”中那样将其划分为几个声部(男高音、女中音等),即便是用“声线”这个时下非常流行,却又是莫名其妙的万能术语,也还是难以一一描述清楚。但我们还是可以根据其渊源以及发声特点、演唱风格归纳出几种典型的“唱法”。
“低吟唱法”(Crooning),形成于30年代。那个时候,许多酒吧、舞厅、夜总会里添置了电子扩音设备,歌手们开始对着“麦克风”(话筒)唱歌。“低吟唱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中产生的。由于话筒的扩音作用,歌手们不必像歌剧演员那样竖着嗓子吼,也不必像有些民族歌手那样横着嗓子喊,他们只须用说话般的音量轻轻哼唱,众多的听众同样可以听得真真切切。一些非常细致的艺术处理方式,如一声轻微的叹息、一个小小的停顿,都能被纤毫毕现地展示出来。
早先的“低吟”歌手都是有着一定的美声基础的男中音或男低音。中国听众非常熟悉的平.克劳斯贝便是第一代低吟歌手。三四十年代“低吟”歌手演唱的抒情歌曲和爵士乐风格的歌曲是当时澈地歌曲的主流。50年代后,随着“摇滚乐”的兴起和民谣的复兴,流行乐坛不再是“低吟歌手”的一统天下了。但是“低吟唱法”并没有就此消亡,作为一种演唱方法,“低吟”对后来所有流行歌手的演唱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话筒的运用,声音的控制,旋律线条的连贯圆滑,歌词语气的表现,微颤音和气声运用等流行歌曲演唱的基本技巧在“低吟”中已经发展得相当成熟了。
民谣在世界各地的流行歌曲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民谣歌手用“本嗓”演唱,与“低吟”相比,这种唱法一般不刻意追求声音的圆润和共鸣,音色扁平、自然,强调吐字的清晰和口语化。鼻音在“美声”和“低吟”唱法中都是很忌讳一个毛病,然而许多民谣歌手(如约翰.丹佛、鲍勃.迪伦)却喜欢使用带有浓重鼻音的演唱方式,这种鼻音具有独特的抒情色彩,尤其是在演唱平缓的叙述性歌曲时,会产生一种亲切自然、富有磁性的魅力。民谣还经常采用重唱的形式,主旋律往往放在中低音声部,而高声部的伴唱常用轻柔透明的假声来演唱,因而假声也是民谣演唱中的一个重要特征。
民谣唱法不仅限于民谣歌手,也包括一些摇滚歌手。如著名的“披头士”的大部分歌曲都是用民谣风格演唱的。
民谣唱法代表了流行歌曲演唱中平实自然的一面,而美国黑人歌手则使得流行歌曲的演唱增添了华丽的色彩。
美国黑人歌曲的渊源可上溯到奴隶制时期的田间号子,此后又陆续出现了灵歌(Spiritual)、福音歌(Gospel)、布鲁斯、索尔(Soul)等声乐体裁形式。黑人歌曲常采用一领众和的演唱形式,领唱者用呐喊、尖叫、抽泣、呜咽、滑音、颤音、假声等富于装饰性的演唱技巧,常常能将一些简单的旋律片断即兴演绎发展成极富感染力的毕彩乐句,产生出动人心魄的艺术效果。
富有激情和即兴装饰是美国黑人歌手演唱艺术的灵魂。许多摇滚乐歌手(尤其是硬摇滚和重金属摇滚歌手)的演唱风格也是由这种唱法衍生发展出来的。只不过摇滚歌手大都比较强调其嘶喊爆发的一面,而缺乏那种细腻的装饰技巧。
爵士乐出现后,美国黑人歌手又创造出一种高度炫技性的演唱方式。在与乐队的即兴交流中,他们用一些没有具体含义的衬词唱出各种复杂多变的节奏型(称为Scatting)或用人声来模仿爵士乐队中的各种乐器的音响(称为Vocalese)。
80年代兴起的饶舌乐(Rap,以急速的节奏念出歌词)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这些高难度的人声表现方式的延续。以上介绍的是流行歌曲的几种比较典型的演唱风格。在千变万化的流行歌坛上,绝大部分的歌星并不固守某一种“唱法”,而往往是在这几种基本演唱风格的基础上,根据其自身的声音条件和特点并结合歌曲表现的需要,加以变化融和,从而形成自己独特的演唱方法和艺术风格。
音区与音色
人声音区的各个部分有着不同的色彩:高音区明亮,中音区柔美,低音区沉厚。流行歌曲的演唱通常也是遵循各音区的自然属性,发挥其自身的表现作用。但有时也会根据歌曲内容表现的需要而改变各音区的自然色彩。如《一无所有》的旋律常在高音区徘徊,但在演唱时却应该将音色处理得暗一些。倘若一味强调高音区的高亢明亮,就难以表现出歌曲中所蕴含着的那份执著和抗争。
流行歌曲的演唱追求的是本色自然,但许多初学演唱的人在一开始的时候并不能找到自己的“本色”,而往往是模仿录音带上自己喜欢的歌星的声音特征和发声方法。
流行歌坛中有许多嗓音嘶哑嘈杂的歌手,以至于引起这样的误解:只有沙嗓子才能当歌星。事实上,流行歌坛中的甜美圆润的歌手并不比沙嗓子的歌手少,只不过是沙嗓子的歌手因其音色的独特而更为人们所瞩目罢了。
对沙嗓间的崇尚并不是流行歌曲演唱中所独有的审美指向,在各国的民间音乐,尤其是我国的戏曲中,沙哑音色早已是习以为常的一种表现手段了。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音色的沙哑上,而是这种音色所能表现的情感的力度和深度。当人的情感达到极端状态时,常会伴随出现嗓音的沙哑。这种音色有时也会与某种特定的审美意象相联系:粗犷强悍的阳刚美,饱经沧桑的成熟美,这些都理颇具偶像魅力的。此外,流行歌曲中常见的反叛、挣扎、调侃和嘲讽等内容也适合于用沙哑的音色来表现。
嗓音沙哑的歌手在演唱不同类型的歌曲时,会对音色稍作调整,以适合歌曲的表现需要。如罗大佑唱《超级市民》时声音偏“破”偏“炸”,唱《痴痴的等》时偏“哑”偏“压”,而《沉默的表示》就干净柔和了许多。
每个人的嗓音都有其特定的音色。尽管这种音色有一定的伸缩性和可塑性,但嗓音的调整改变是有限度的,超出了限度,就会引起发声器官的疲劳。时间长了,还会引发病变。有许多声音甜美的歌手就是因为盲目模仿沙嗓子而毁坏了声带。断送了自己的艺术前程。
假声与气声
所谓“假声”是指演唱时通过有意识的控制而只使部分声带发生振动所发出来的声音,这种声音比由整个声带都振动的“真声”要高要弱,而且音色有一种晶亮透明的感觉。
大部分流行歌手(无论男女)是用真声演唱的,以获得一种自然、亲切、贴近口语的风格。有些女歌手(如齐豫、黄莺莺)在演唱音域较宽、艺术性较强的歌曲时则以假声为主的。男歌手在演唱伴唱声部时常用假声,如美国的“西蒙与伽芬科尔”重唱组中的伽芬科尔,和台湾“优客李林”重唱组中的林志炫等。这也是乡村音乐风格重唱的一个重要特征。但像“摩登谈话”(Modern Talking)中的主唱那样的纯用柔美的假声来演唱的男歌手是不多的。
发出优美的假声的关键是要有比较高的发声位置,在运用假声时要注意真假声之间衔接转换的光滑流畅,不能有断裂。一般说来,假声比较缺乏力度,但在必要时也可将假声转换成一种半真半假、半嘶半哑的叫喊。许多重金属摇滚乐歌手就喜欢用嘶哑的假声来演唱。
假声还可以作为一种修饰声音的方法,将真假声结合在一起的“混合声”能产生一种柔和、细腻、略带飘渺的艺术效果。比较一下童安格与屠洪纲演唱的《生命过客》,前者是用纯粹的真声,而后者用的是介于真假声之间的音色来演唱的。刘欢和齐秦演唱的《大约在冬季》也有这样的区别。
童安格的《忘不了》、伍思凯的《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所使用的真假声间的突然转换,朱哲琴的《一个真实的故事》结尾处用假声演唱的华彩段,都是流行歌曲中常见的假声应用方法。惠特妮.休斯顿的《所有的爱都留给你》中先用温馨的混合声在中低音区轻轻吟唱,然后用挺拔高亢的真声将歌曲逐渐推向高潮,及至歌曲的最高点,突然改用极柔美的假声。这是在演唱中运用真假声的转换变化来表现起伏跌宕的情感的一个优秀的范例。
国内常有所谓的“气声唱法”。其实“气声”并不成其为一种“唱法”,而是一种声音运用技巧。气声本无语格调高下之分,关键是不能滥用。若能抓准时机,运用得当,可以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如美国歌星莱昂纳尔.里奇演唱的《你好》(Hello)在副歌处先是用激昂的声音反复铺陈,最后用气声轻轻送出一声“I love you”,很有表现力。台湾的邓丽君也是一位十分善于运用气声的歌手,与气声类似的还有“泣声”和“破音”。运用时也必须非常的谨慎。
“泣声”就是在歌声中掺入一些抽泣、哽咽的成分。包娜娜演唱《掌声响起》中“我的眼泪忍不住掉下来”的“掉”字上就非常得当地加了一点“泣声”。玛多娜唱过一首《这里爱情不复存在》(Love is not here any more),从头至尾“泣声”不绝,但在具体处理上很有层次。先是轻轻抽泣,然后从呜咽到放声痛哭,直至泣不成声。流行歌坛上还有一些被称为“催泪人”(Tearjerker)的歌手,如美国的埃迪.费谢(Eddie Fisher)、汤姆.琼斯(Tom Jones),他们的声音中总是带着一些“哭泣”。张学友和潘越云也善于在演唱时运用“哭腔”。以强气流冲击声带所造成的“破音”也是一种很有表现力的声音装饰技巧,刘欢演唱的《我心中的太阳》最后一句中的“我”字上就用了一点。
摇摆
流行歌曲的伴奏部分一般都有一个打击乐器和低音乐器提供的基本节奏,这个基本节奏往往是比较稳定而鲜明的,而演唱者通常会在这个伴奏节奏之上对旋律的节奏作一些细微的伸缩变化,以打破其律动的方整性。这种处理称为“摇摆感”(Sense of Swing)。
在长音之前常往后拖一拖:
《故乡的云》
有时又往前赶一赶:
《痴痴的等》
各种大拍子的连音(如四分音符的三连音)也是形成这种节奏变化的常用手段:
《无尽的爱》(Endless Love)
经常使用切分节奏是流行歌曲的一个重要特征。欧美流行歌曲中经常会出现长时间的连续切分,使伴奏中的基本节奏与声乐主旋律之间形成错位,造成一种“悬浮”的效果。
如“比吉斯”小组(Bee Gees)演唱的《你的爱有多深》(How Deep is Your Love):
还有的歌曲中运用了许多细微的切分节奏,能产生一种独特的韵律。如美国歌星迈克尔.杰克逊演唱的《拯救这世界》(Heal the Worle):
华彩
华彩是演唱者对歌曲的基本旋律进行即兴装饰变化的一种手段,在民间歌曲、古典美声歌曲的演唱中都很常见,在流行歌曲,尤其是爵士风格的歌曲中,更是一种十分重要的表现手法。
电影《监狱枭雄》(Unchained)中有一段器乐演奏的配乐,其中的一段旋律是这样的:
“棒小伙”(Righteous Brothers)演唱组唱的《锁不住的旋律(Unchained Melody)是将这段旋律填上歌词而成的。他们在演唱时用旋律华彩的技巧来加以润饰,这段旋律就变成了这样:
电影《保镖》中的插曲《我将永远爱你》(I Will Always Love You)原先也是一首纯朴的乡村歌曲,惠特妮.休斯顿在演唱时加入了许多花腔,使歌曲变得华丽奔放:
花腔还时常作为一种“变奏”手段,在乐句或乐段重复时使用,以使音乐获得更大的发展动力,就像台湾歌星杨庆煌演唱的《会有那么一天》中那样:
有时花腔还可作为伴唱,与未经装饰的旋律原型同时陈述。下面是英国歌星罗德.斯蒂沃特演唱的《航行》(Sailing):
歌曲的结尾处也是展示花腔的好时机,如美国黑人歌星阿隆、奈维尔演唱的《无需知道太多》(Don't Know Much)的结尾:
华彩需要高超的演唱技能。歌手必须对于真假声转换、颤音、顿音和快速的旋律跑动等高难度技巧都能驾驭自如。华彩还需具备即兴创作旋律的才能。这种创作并不是毫无根据的凭空捏造,而是以歌曲的旋律走向、和声框架、情绪发展和艺术风格等因素为依据的。就其本质而言,华彩是歌手在处于高度激情状态中的一种下意识的表现,而这种表现的成败优劣则取决于歌手平时的艺术感觉、修养和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