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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基本理论和声学术语

  1,和声声部:和声一般由“高音”、“中音”、“次中音”和“低音”这四个声部构成。在写和声的谱表里高音部处于最上方,低音部在最下方,中音、次中音部在当中。故常把高音部和低音部这两个声部统称为“外声部”,而中音和次中音声部则叫作“内声部”。高音部一般是主旋律声部;两个内声部主要是配置和声,也常被称作 “填充声部”。和声在进行、连接中,内声部要求充实平稳,声部间不许交插。低音部始终是和声中的最低音,决定着根音,故它不仅起着基础作用,而且领导着和声的走向,其作用十分重要。

  “四部和声”的写作是作曲的重要技能之一,作品不论大小,均应以此为起点(主旋律确定之后,即着手和声写作)。配器使和声织体具体化。(由于不同的乐器分属不同的声部,故总谱可按和声声部写,也可按乐器分组写:如弦乐声部、铜管乐声部、木管乐声部…)不同作曲家的和声风格往々各异:或富丽堂皇,或雄浑宽厚,或清澈透明。如瓦格纳的作品即以华丽着称。

  2三和弦:由根音与上方三度音及上方五度音叠合而成的和弦叫“三和弦”。三和弦是构成和弦功能的最基本的和弦,用得最多。按结构分,三和弦有“大三和弦”、“小三和弦”“增三和弦”和“减三和弦”。每个三和弦又有两个转位和弦。主、属、下属这三个和弦称作“正三和弦”,其余的四个叫作“副三和弦”。这四个副三和弦又分属“属功能”组和“下属功能”组。现将自然音阶的七个音所构成的所有原位三和弦分列如下:

  根音  功能  种类 符号

  (1) 主和弦  大三 T (或Ⅰ)

  (2) 二级和弦(下属类) 小三 SⅡ

  (3) 三级和弦(属类) 小三 DⅢ

  (4) 下属和弦 大三 S (或Ⅳ)

  (5) 属和弦 大三 D (或Ⅴ)

  (6) 六级和弦(下属类) 小三 SⅥ

  (7) 七级和弦(属类) 减三 D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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