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瞽 周代称盲人任高级乐师者为“替”。奴隶社会中,使盲人从业于音乐,但并不都能称“瞽”。《国语·周语上》:“替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朦诵。”韦昭注:“无目曰瞽。瞽,乐师。…… 师,小师也。”徐元浩按:“瞽,乐师。则谓大师也。”《周礼·春官》郑玄注:“凡乐之歌,必使瞽朦为焉。命其贤知者以为大师、小师。”只有挑选出来担任高级乐师的盲人,才能称“瞽”。—般的瞽朦,地位在下士以下,属农奴阶级,担任歌者。在歌者中的等级分别为上瞽、中瞽、下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