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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音乐家协会手风琴考级越级资格考试章程

经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办公室研究决定,2010年上海音乐家协会手风琴考级从五级以上(含五级)仍实行逐级报考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 一至四级今年暂不实行逐级报考制度,考生可随意在一至四级中报名。
2. 报考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须持有以下任意一份证明:
A. 所报考级别的低一级考级合格证书(例:报考八级须持有七级合格证书,取得该证书的年份不限)。
B. 以往手风琴考级相同级别的准考证(例:去年或往年报考过八级但未能获得通过的考生可凭当时的准考证报考)。
C. 报名参加越级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可报考相应级别。
3. 参加越级资格考试方法:
越级资格考报名时间、地点与考级报名相同。
资格考试日期:7月3日(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背面)。
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在现场查询成绩、同时报名。(请带好报名照二张及最高级证书备查)
考试地点:临平路325号地下室知音琴行培训中心(近天宝路)
交通: 地铁四号线临平路站4号出口,公交47、134、597、875路等。
手风琴乐理辅导班开学时间7月17日(星期六)。
越级资格考试指定曲目如下:
指定曲目为2008年出版上海音协手风琴考级曲集(第四套)规定曲目的低一级别“乐曲”。
考生须背谱演奏规定曲目。
4. 报名参加越级资格考试者须携带最近一寸报名照一张,报名费100元。
5. 报考五级以上(含五级)的考生如确实已在以往考级中得到上述第2条所列的各项证明但现因各种原因而遗失,可以在报名现场填表登记查询并准予报名,考级办公室将对此进行查核,如有虚假,将取消该考生今年考试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考级办公室电话:64666090
咨询电话:13801746982 赵玉彪老师


上海音乐家协会手风琴专业委员会
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办公室
201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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