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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音乐学院鼓浪屿钢琴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


  四、考试内容

  (一)初 试

  1、钢琴专业

  报考小一的学生:

  A、个人才艺展示;B、清唱一首歌曲

  报考其他年级的学生需准备以下内容:

  A. 准备二首不同类型的练习曲,选自不同作家,程度相当于车尔尼Op299.

  B. 复调;

  C. 古典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或变奏曲(选自以下作曲家: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伯特);

  D. 乐曲(中外乐曲均可)。

  初试只演奏三首曲目,具体要求:

  a. 演奏A项二首不同类型、不同作曲家的练习曲;

  b. 在B、C、D三项中自选一首曲目。

  2、作曲与音乐理论专业

  A.音乐教育:参加钢琴专业考试的考生可兼报音乐教育专业,凡进入本专业复试者可免音乐教育的初试考试。

  面试:(1)清唱一首歌曲;(2)个人才艺展示;

  B、电子音乐作曲专业、电子音乐制作专业、音乐录音专业:

  a.主试钢琴演奏者的曲目要求:

  (1)一首乐曲

  (2)一首练习曲

  主试其他乐器演奏者的曲目要求:

  (1)一首乐曲

  b.笔试:(初一、初二不考)

  (1)基本乐理;

  (2)声音听辨(空间感、频率、声压级区别等);

  (3)乐器听辨(区分不同乐器、并写出属于什么类别)。

  3、乐器制作专业

  A.钢琴调律:

  1、基本技能;

  2、基本制作,基本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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