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2013年首届重庆“海伦”杯钢琴比赛章程


  3.5 初赛要求

  Ø 自选曲目一首

  Ø 幼 儿 组:3分钟以内

  Ø 少儿甲组:4分钟以内

  Ø 少儿乙组:5分钟以内

  Ø 青少甲组:6分钟以内

  Ø 青少乙组:7分钟以内

  3.6 决赛要求

  Ø 自选练习曲一首

  Ø 自选其他类型曲目一首

  Ø 幼 儿 组:4分钟以内

  Ø 少儿甲组:6分钟以内

  Ø 少儿乙组:8分钟以内

  Ø 青少甲组:9分钟以内

  Ø 青少乙组:10分钟以内

  3.7 奖项设置

  根据各组别进入总决赛人数比例分别设: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若干。特等奖颁发奖杯、证书、奖金800元;一等奖颁发奖杯、证书、奖金500元;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奖杯;优胜奖颁发证书。

  4 特别说明

  4.1 赛场规则

  Ø 参赛选手如有违反任何比赛规则,赛事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Ø 参赛选手须按时参赛,如有违规者,做弃权处理。

  Ø 未经赛事组委会许可,不得在比赛场地内进行录音或录影,拍照时不得开闪光灯。

  Ø 所有观赛人员需关掉手机,不要鼓掌及喧哗,在选手没有演奏完毕时不得在赛场内走动。

  Ø 评委在评审过程中,严格遵守纪律,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选手的水平给予客观评价。总决赛评审委员会做出的评议和成绩为最终比赛成绩

  Ø 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设并列奖。

  Ø 选手演奏超时,评委有权终止演奏,评判成绩不受影响。

  4.2 安全须知

  Ø 所有来重庆主城参加决赛未满十八岁的选手,均需有一名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前来。

  Ø 所有参赛团体或个人在重庆比赛期间(包括来回的途中)的健康与安全事宜,概有参赛选手或各参赛团体自行负责。


关注热点

特别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