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主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动态 >

2012年度中国音乐艺术发展报告(摘编)


  三、问题与思考

  在2012年中国音乐艺术发展异彩纷呈的交响乐章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声音。这些问题的出现其实早有端倪,要想彻底解决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其在当前所产生的不良影响已经关乎今后音乐事业能否顺利健康发展之大计,亟需引起业界的警醒和反思。

  1.音乐著作权益的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从整体状况来看,我国音乐著作权益的保护现状不容乐观,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网络音乐的快速发展,使原本严峻的形势变得更为复杂。据统计,2011年整个无线和网络音乐市场的产值超过300亿,而音乐权利人得到的版权收益只有不到8亿,不足整个音乐产业的2%。相比在日本与韩国音乐版权收入占整个行业收入的90%、欧美的70%、台湾地区的60%,我们的状况可谓触目惊心。2012年11月初,媒体报道了包括华纳唱片在内的几大国际唱片公司已联合百度、QQ音乐、多米音乐、酷我音乐盒等音乐服务网站计划推出下载收费包月制度的消息后,立刻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强烈反对。上端是国家立法进程的相对滞后,下端是数以亿计的网民多年来养成的免费消费习惯,都让中国音乐人的维权之路显得艰难而漫长。

  2.创作领域的浮躁浮华之风需引起足够重视

  伴随着文艺院团和演出市场的驱旺需求,在当前的专业创作领域正逐渐滋生出一股浮躁、浮华之风。其具体表现为:

  其一,一些作曲家在接受委约后并不亲自从事创作,往往只是给出所谓的“创意”或“构思”,具体写作由其助手或枪手捉刀代笔,而最后作品却由其本人署名。这在实际上是一种缺乏基本诚信的造假行为。另一些作曲家则因接受委约太多,要么不能及时完稿,造成委约方演出计划延误;要么临时加班赶工,十几天甚至几天就完成一部大型作品。

  其二,利用媒体对作品做过度宣传。一部新作在面世之初,创制方以及作曲家本人出于宣传目的,往往用某些貌似新奇深奥的概念对其进行语言上的诠释,而大众媒体又对作品的专业品质缺乏基本判断能力,多不加辨别直接引用创制方提供的材料,这种经过“过度诠释”粉饰的作品在媒体推波助澜下或可火爆于一时,但终究摆脱不了被观众迅速遗忘的命运,有些作品甚至是“首演即终演”。

  其三,在当代舞台艺术创演中,将大投资、大制作、大场面奉为不二法门,投资规模动辄数百万、上千万乃至数千万元,竞豪奢、拼财力,场面恢弘,服饰华美,灯光绚丽,却不肯在艺术本体上花苦功夫和真功夫,导致大量作品形式浮华、内容浮泛、思想浮浅,非但造成人力、财力的极大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奢靡浮华之风败坏文艺界的健康肌体。

  3.假唱、假奏和学术造假行为仍相当严重

  假唱、假奏这种产生于特殊时代背景下的艺术怪象,很长时间都被当做一种“合情合理”的事物堂而皇之地充斥于我国各类的艺术舞台上。假唱、假奏自产生之日起,便受到众多有识之士的批评。最终,在各方的努力推动下,文化部终于在2008年出台《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明令禁止在营业性演出活动中以假唱、假演欺骗观众并制定了相应罚则。近年来,各种歌唱选秀类节目的盛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真唱”的回归起到了推动作用。然而,电视媒体依然是假唱、假奏赖以生存的最大市场。其势头虽有所减弱,依然在当今演出活动中屡见不鲜。在音乐学术研究领域,尽管国家三令五申张扬科学道德,提倡学术规范,惩治各种学术造假行为,但抄袭剽窃、以译充著、捉刀代笔、买卖论文等学术腐败现象仍屡禁不止且愈演愈烈,甚至滋生出一批学术掮客。

  为此我们呼吁,相关文化主管部门应加强立法管理和执法力度,舆论界加强批评监督,音乐界更应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自律,制订防范措施和惩治细则。


关注热点

特别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