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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201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考办法

  1、报考时间与地点:

  我院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所有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报名信息确认。逾期未确认者,我院视作报名无效处理。

  ⑴报名网址:https://zsbm.shcmusic.edu.cn ⑵报名时间:2014年1月1日-2月15日

  ⑶报名信息确认与考点安排如下

  地点: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市汾阳路20号)

  报名确认日期:2014年2月19-20日

  考试日期:2014年2月22日起

  2、报名信息确认时须交验下列材料:

  ⑴考生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201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准考证(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该材料,考生须至所在学校或单位开 具报考证明,注明出生年月日、学历和报考专业并加盖公章(往届生必须由考生所在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出具证明,并加盖 公章)】;

  ⑶省(市)统考合格证及复印件(所报考专业在当地艺术类统考范围内的非上海市生源考生提交)

  ⑷2寸正面脱帽证件照(2张/专业,背面注上姓名及报考专业)(备用)

  ★港澳台、华侨生需上述(1)、(4)材料

  ★留学生需上述(1)、(4)材料及汉语水平考级(老版HSK)四级证书或汉语水平考级(新版HSK)四级成绩单(成绩达到 180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费用:

  每专业初试费100元、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其中,音乐教育专业初试费200元;复试、三试一并进行的专业一次性收费200元)留学生报考费一次性收费500元。

  ★考生所交材料及推考费,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考生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日程安排见报名信息确认现场《上海音乐学院2014年招生考试日程安排》。

  四、文化考试

  凡领到我院发给《可填报志愿通知单》的各专业考生,须持“通知单”到有关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在职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往届生在户口所在地、应届生在中学所在地)办理文化高考报考及志愿填报手续,参加6月份的全国统一高考或由 当地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自行举办的高考。从2006年起,高考中的数学分计入总分。我院文、理科考生兼收。

  五、录取原则

  1、考生的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需达到我院规定控制分数线【其中英语成绩以150分为满分,规定音乐学专业方向不低于70 分、音乐教育及音乐治疗专业方向不低于60分、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不低于 50分,音乐表演专业及乐器修造艺术专业方向不低于45分】。

  2、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3、录音艺术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的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各以90%和10%的办法折算总分,以折算总分#p#分页标题#e#

  从高分到低分,结合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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