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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三、专业招生计划、术科考点安排及报名考试时间

  
计划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及考试地点
广西
壮族
自治区
音乐学
10
1月20-21日
1 月22日
广西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美术学
10
1月20-21日
1月25-26日
1 月22日
1 月27日
广西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10
安徽省
美术学
15
1月21-22日
1 月23日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15
浙江省
美术学
15
1月24-25日
1 月26日
浙江理工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
15
江苏省
美术学
10
1月29-30日
1 月31日
江苏师范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
10
福建省
美术学
10
1 月31日 - 2月1日
2 月3日
福州师范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
10
江西省
美术学
15
2月26-27日
2 月28日
江西南昌大学
视觉传达设计
15
湖南省
音乐学
15
2月28- 3 月1日
3 月2日
湖南师范大学
音乐学院
舞蹈表演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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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可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招生计划为准。

  四、考试科目

  (一)音乐学专业:

  总分100分:专业主科60分(声乐、钢琴、器乐、作曲任选一)、视唱练耳40分。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2.钢琴或器乐: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3.作曲:根据歌词用简谱或五线谱作曲;

  (二)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总分20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1.素描:人物头像;

  2.色彩:静物;

  (三)舞蹈表演专业:

  总分200分:面试100分(口试、软开度能力测试、技术、技巧、动作模仿)组合剧目表演100分。

  1.口试10分(形体、形象、气质);

  2.软开度能力测试50分(下叉、下腰、膀子、腿的外开、弹跳、爆发力);

  3.技术、技巧20分;

  4.动作模仿20分;

  5.组合剧目表演100分;

  五、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规定。

  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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