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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2015年招收攻读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简章

  四、报名与考试日程

  报名程序按照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进行。网上报名分为登陆我院网站报名和登陆教育部研招网网站报名,共计两次网上报名。在10月主课初试前,考生需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内容 日期
 
注意事项 研究方向
我院网上报名 9月22日-25日 1.登陆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s://bszs.ccmusic.edu.cn/wsbm/sswb/bswb_index.jsp)。
2.截止日期为9月25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10-64887364。
各专业
现场确认 10月14日 1.应届毕业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其他人员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需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2.现场采集照片。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报名考生须提交一寸照片三张。
5.填写初试曲目,详见“附件2”中的专业主课考试要求。
6.表演专业主课考试抽签(考试按抽签号顺序进行)。
7.报考音乐学系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本人报考方向论文1-2篇(要求打印)。
8.报考艺术管理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本人论文1-2篇(要求打印)。
9.报考音乐科技系“电子音乐”方向的考生需提交:a.本科毕业设计方案(如电子版作品、论文等。其中,纸质版毕业设计论文需有指导教师签字);b.电子音乐作品2首,其中1首必须是考生本人原创的电子音乐作品(请注明“原创作品”),1首必须是考生本人制作的电子音乐作品(请注明“制作作品”),所有作品必须包含工程文件。
10. 报考音乐科技系“音乐声学”方向的考生需提交与音乐声学专业方向相关的学术性论文1-2篇。
11.  报考音乐科技系“音乐音响导演”方向的考生需提交2首本人在不同时间、地点以不同形式独立完成的音乐录音作品,包含工程文件和成品CD、DVD、DTS-CD等,另附上述作品的详细录音记录报告。
12. 报考视唱练耳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视唱练耳及乐器学习经历1份。
注:现场确认地点在中国音乐学院,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各专业
教育部研招网网上报名 9月28日-29日或
10月10日-31日
1.登录中国硕士研究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者https://yz.chsi.cn),每天9:00-22:00。
2.截止日期10月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全国统考报名初试费按照网上说明支付。
各专业
各专业方向主课初试 10月18日-19日 各专业考试要求详见附件2。 各专业
各专业公布主课合格名单 10月25日-27日(暂定) 登陆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各专业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底至2015年1月初(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请先下载保存到电脑后再进行打印)。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在复试、录取阶段继续使用。
各专业
全国
统考
2015年1月(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参见附件3 各专业
我院复试 2015年4月 1. 报考音乐传播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考生简历;由考生创作或制作的音、视频作品,或相关成果;考生就读本专业方向的学位论文科研设想。
2. 报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方向(音乐类)的考生需提交:考生简历;考生的本科学位论文;考生就读本专业方向的科研设想。
3. 报考音乐科技系各研究方向考生方向的考生需提交1篇未来研究方向与研究重点的规划方案。
4. 报考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钢琴教育研究、声乐教育研究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与所报专业方向相关的论文1篇(不少于3000字)。
5. 报考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考生,须提交音乐文献翻译习作(英译汉/汉译英,课题自选并附原文)1篇。
6. 报考音乐教育系学科教学(音乐)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自行设计的一堂音乐课教学教案1份。
7. 报考指挥系的考生需于考试前一天到指挥系办公室领取复试指定曲目乐谱。
8. 报考作曲与技术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作品或论文2-3件(复调专业考生的作品也可提交三声部或三声部以上的赋格曲)。
9. 报考视唱练耳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视唱练耳教案1份和视唱练耳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1篇。
各专业
  备注:
  1.政治、外语等考试科目及代码详见附件2。
  2.各研究方向专业考试科目表详见附件3。
  我院将按照教育部艺术类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及考生总体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者名单,原则上按照1 : 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3.我院不接收调剂考生。
  4.考试地点:所有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5.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核查考生报考信息,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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