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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乐学院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在复试、录取阶段继续使用。 各专业

  全国

  统考 2015年1月(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参见附件3 各专业

  我院

  复试

  2014年4月 1. 报考音乐传播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考生简历;由考生创作或制作的音、视频作品,或相关成果;考生就读本专业方向的学位论文科研设想。

  2. 报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方向(音乐类)的考生需提交:考生简历;考生的本科学位论文;考生就读本专业方向的科研设想。

  3. 报考音乐科技系各研究方向考生方向的考生需提交1篇未来研究方向与研究重点的规划方案。

  4. 报考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钢琴教育研究、声乐教育研究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与所报专业方向相关的论文1篇(不少于3000字)。

  5. 报考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考生,须提交音乐文献翻译习作(英译汉/汉译英,课题自选并附原文)1篇。

  6. 报考音乐教育系学科教学(音乐)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自行设计的一堂音乐课教学教案1份。

  7. 报考指挥系的考生需于考试前一天到指挥系办公室领取复试指定曲目乐谱。

  8. 报考作曲与技术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作品或论文2-3件(复调专业考生的作品也可提交三声部或三声部以上的赋格曲)。

  9. 报考视唱练耳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视唱练耳教案1份和视唱练耳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1篇。 各专业

  备注:

  1.政治、外语等考试科目及代码详见附件2。

  2.各研究方向专业考试科目表详见附件3。

  3.我院不接收调剂考生。

  4.考试地点:所有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5.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核查考生报考信息,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录取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考试科目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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