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六、文化课考试和填报志愿
凡2015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含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必须于2015年4月15日前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申报招生生源计划,制定计划时一定要细化明确到招生的各个方向,不能笼统含糊。招生计划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在《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凡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不得招收广东省生源考生,广东省艺术类考生,不得报考未经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艺术院校(专业)。
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方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达到艺术类省级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省级统考和省级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志愿,取得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该院校校考专业志愿。
七、严格规范录取工作
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要求,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至少分别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广东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各招生院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管理措施,自行进行网上录取,广东省不接受招生院校的录取委托。艺术类专业网上录取的步骤和要求为:
1.认可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成绩的招生院校,文化分、术科分录取分数线由省招委会根据招生计划情况按一定比例划定。录取时,按照广东省艺术类招生录取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已完成录取计划的院校,不投第二志愿的考生档案)。
2.在广东省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校考的院校(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在广东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认可院校校考的合格成绩,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文化分上线,省级统考合格且校考合格的考生按志愿顺序分别一次性投档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3.校考院校(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文化分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术科分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广东省招生办公室根据院校提供的校考合格名单及文化分上线情况,按考生志愿顺序将双上线考生分别一次性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招生院校根据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确认的录取名册或经过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网上录取系统确认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同意备案录取之前,院校不得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按广东省规定程序办理的,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处理。
5.广东省艺术院校录取新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