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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考简章


  四、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2014年12月21日至26日。

  1、12月21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练耳、乐理, 12月22日至26日上午考声乐、钢琴、器乐、视唱(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公布);

  2、单报或兼报音乐学(理论)专业的考生须笔试《音乐学理论基础》科目,安排在12月21日下午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公布);

  3、单报或兼报音乐表演(器乐、通俗音乐)专业及音乐学(师范)、音乐学(理论)专业加试器乐的考生集中安排在12月22日至23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报名现场公布)。

  (二)专业考试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五、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

专业

方向

科目

分值

总分

音乐学

师范

1、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

100分

300

2、钢琴:弹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100分

3、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30分

4、练耳(笔试)

50分

5、乐理(笔试)

20分

理论

1、音乐学理论基础(笔试):音乐短文写作40分(命题作文),音乐理论综合60分(含中外音乐史、民族音乐、音乐欣赏等内容,所涉知识以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音乐教材为基础,略有拓展)

100分

300

2、音乐技能测试(声乐、钢琴或器乐任选一种):声乐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钢琴或器乐演奏乐曲或练习曲1首(曲目自选)

100分

3、视唱(或视奏)

30分

4、练耳(笔试)

50分

5、乐理(笔试)

20分

音乐表演

声乐

1、主科: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

200分

300

2、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40分

3、练耳(笔试)

40分

4、乐理(笔试)

20分

钢琴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1首 (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分

300

2、视奏

40分

3、练耳(笔试)

40分

4、乐理(笔试)

20分

器乐

1、主科:演奏练习曲1首、乐曲2首(曲目自选,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分

300

2、视奏

40分

3、练耳(笔试)

40分

4、乐理(笔试)

20分

通俗

演唱

1、主科:准备三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师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备CD伴奏带)

200分

300

2、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

40分

3、练耳(笔试)

40分

4、乐理(笔试)

20分

通俗

演奏

1、主科: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自选,要求背谱演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200分

300

2、视奏

40分

3、练耳(笔试)

40分

4、乐理(笔试)

20分

  说明:(1)各专业视唱(视奏)、练耳及乐理科目考试要求:

  视唱:线谱、简谱各一条,包括一个升降号以内,含临时变音和常见节拍、节奏型与各类音程的单声部曲调。

  视奏:主要考查考生的即时读谱反应能力和演奏能力,包括各类初、中级程度的器乐作品片段。

  练耳:主要考查考生对音乐音响的感知能力、记忆能力、想象能力和辨别能力。主要包括音组、常见音程、和弦、节奏节拍、旋律的听辨。

  乐理:重点考查考生的音乐基础知识和音乐基本常识。参考书目:李重光编著《音乐理论基础》,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试用教材(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2)报音乐学(师范)专业有器乐演奏(乐器自备)八级以上考级证书者,亦可申请加试,考试成绩按以下规则折合后加入总分。

器乐

考试成绩

60-64

65-69

70-74

75-79

80-84

85-89

90以上

折合分数

1

2

3

4

6

8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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