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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


  二、考试的组织和实施

  (一)组织管理原则

  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工作在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牵头并委托部分院校(以下简称主考院校)承担考试的相关考务工作,同时组建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评委信息库和艺术类专业统考笔试、面试试题库。

  艺术类专业统考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进行,笔试科目全区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实行网上阅卷;面试科目由多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评分系统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艺术类专业统考面试各科目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实行全封闭管理,对考试过程实时视频监控,并实施“五个随机”,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考场;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试题;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并定期轮换。同时,面试过程中对每一个考生考试内容全程录像。

  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经批准的院校组织的校考;艺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经批准的高职(专科)专业校考。

  2015年内蒙古不向艺术类专业考生发放统考、联考纸质成绩单,统考、联考成绩以及统考、联考本专科合格分数线于2015年2月1日左右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二)美术类专业统考安排

  美术类专业统考科目为色彩、素描、速写三科,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统考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其中:色彩8:30—11:30、素描14:00—17:00、速写17:10—17:40。

  色彩的考试形式为默写文字材料所描述的内容;素描、速写的考试形式为表现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相关材料所规定的内容。

  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市、锡林郭勒盟考生)、集宁师范学院(乌兰察布市考生)、赤峰学院(赤峰市考生)、内蒙古民族大学(通辽市、兴安盟考生)、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市考生)、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考生)、包头师范学院(包头市考生)和河套学院(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考生)八个考点进行。

  (三)音乐类专业统考安排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30分,其中:基本乐理1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20分、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笔试,定于2015年1月17日9:00-11:00进行。

  面试满分270分,其中声乐或器乐240分、视唱30分,定于2015年1月14日-24日进行,其中,声乐考试演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考试形式为面试、现场演唱(从考生在考前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随机抽取一首),考场提供钢琴,考生自带钢琴伴奏;器乐考试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试形式为面试、现场演奏(从考生在考前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抽取一首),考场提供钢琴,除钢琴和手风琴外,其他乐器种类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声乐和器乐考试均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者须服从主考院校的相关管理。同一考生先进行声乐(或器乐)考试,后进行视唱,中间不间断,不更换评委。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考生)和内蒙古民族大学(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考生)进行。

  (四)编导类专业统考安排

  编导类专业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200分,其中基本知识测试40分、命题写作60分、影视作品分析100分;考试时间共计180分钟;考试形式为播放影视作品或作品片段后闭卷考试。

  面试满分100分,其中编导创意60分,考试时间3分钟;回答考官提问40分,考试时间2分钟。考试形式均为从题库随机抽取试题后口试。

  笔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1月17日9:00-12:00,面试于2015年1月14日-24日进行,考试地点在内蒙古大学。

  (五)其他艺术类专业考试

  1.其他艺术类专业(除空中乘务专业)联考由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组织实施。

  空中乘务专业联考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组织实施。评委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集宁师范学院、中国民航大学、签约公司共同组成。

  2.其他艺术类考生既可选择参加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组织的专业联考,也可选择参加校考,还可以两者兼选。

  3.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经教育部备案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和艺术类专业办学特色明显的高校,下同)其他艺术类专业既可使用联考成绩,也可使用校考成绩。

  4.中央部属高校其他艺术类专业,既可使用联考成绩,也可使用校考成绩。

  5.区内高校和区外省属高校,凡联考的专业,原则上须使用联考成绩,院校不再组织专业考试;凡未组织联考的专业,可由院校自行组织实施校考。

  (六)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校考

  1.校考范围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高校、具有艺术学门类硕士学位授权点及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的普通高校,可直接使用自治区相应类别统考成绩,也可在相应类别自治区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

  其他高校的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专业一律不得在内蒙古及内蒙古以外设点组织校考,统一使用内蒙古相应类别的统考成绩;考生不得在两个及以上考点参加同一院校的校考。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教育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面向内蒙古艺术类考生在内蒙古及内蒙古以外设点组织校考。

  2.校考时间及地点安排

  拟在内蒙古设点进行艺术类校考的院校,须于2015年1月10日前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471-3261906、电子邮件:zgl_94@126.com),经批准后方可在内蒙古指定考点组织校考,否则考生的校考成绩内蒙古一律不予认可。

  区外院校在内蒙古设点组织校考的地点为内蒙古师范大学,时间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安排。具体报名、考试的时间、地点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

  区外院校在自治区以外设点组织的校考安排,由招生院校为考生提供咨询。

  3.校考合格人数的确定

  校考合格人数不应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对于报考人数不足招生计划4倍的专业,同样要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适量确定合格考生,淘汰成绩差的考生,不得将全部应试考生均视为合格。区内院校不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区外院校是否向内蒙古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由学校自定。专业课考试成绩及是否合格以院校上报并经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成绩为准。

  4.校考成绩的报送

  组织校考的各招生院校应于教育部分送各省招生计划后立即将本校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和考试成绩(网址为核对招生计划网址,届时通知)按规定格式、项目录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数据库。招生院校在录入合格考生校考成绩时必须准确输入考生号、姓名、科类、层次、专业、成绩、是否合格等相关信息,否则录入成绩无效。招生院校各艺术科类校考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该科类使用校考成绩专业计划总数的4倍,否则录入成绩无效。对因招生院校报送的数据不及时、内容不准确以及数据结构不规范等影响考生投档或录取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未按艺术类报名的考生,如果参加了院校组织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绩无效,也不允许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

  5.校考成绩查询

  从2015年5月下旬开始,艺术类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本人校考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校考成绩有误,考生须速与招生院校联系,由招生院校负责在2015年5月31日前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并予以更正,5月31日之后一律不得变更考生艺术类校考成绩。

  (七)文化课考试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及其计分办法按内蒙古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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