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主页 > 新闻资讯 > 音乐联考 >

邢台学院201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章程


 

  4、招生专业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音乐学、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学制4年。

  5、报名要求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考生报名条件,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生报名要求;文理兼收;我校不接受跨省、市、自治区学生报考,各专业不可兼报;考生须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校考成绩仅适用于考生所在省录取使用。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报考。

  6、校考科目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

  校考科目:素描 色彩

  音乐学专业

  校考科目:视唱 听音 主项

  舞蹈学专业

  校考科目:基本功与技巧 舞蹈表演 节奏

  表演专业

  校考科目:声乐 台词 形体 表演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校考科目:文艺基本常识 材料作文 戏剧影视评论

  7、录取规则

  ①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设置相关艺术类专业联考的省份,专业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联考合格线。

  ②考生取得我校相关专业测试合格证;根据考生所报志愿,依据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除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采用50%专业校考成绩+50%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文化课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舞蹈学专业考生需满足身高要求:男生1.70米以上,女生1.60米以上。

  ③其它相关事宜根据各省招生录取原则确定。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关注热点

特别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