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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省内部分


 

  四、考试

  1. 专业考试: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三证不全或姓名不符者不准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

专业隶属学院

考试地点

2月27日

艺术管理学院

长清校区

2月27日

戏剧影视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长清校区

2月27日

传媒学院(动画专业)

长清校区

2月28日

美术学院

长清校区

3月1、2日

传媒学院

长清校区

3月1、2日

设计学院

长清校区

3月3日

戏曲学院[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专业]

长清校区

3月4、5日

国际艺术交流学院

长清校区

2月27-3月1日

戏曲学院

文东校区

3月1日

职业学院[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

文东校区

2月28-3月7日

舞蹈学院

省文化艺术学校

3月1-10日

戏剧影视学院

文东校区

3月2-6日

音乐学院

文东校区

3月7-11日

音乐教育学院

文东校区

 

  3. 文化考试:专业合格考生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及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俄、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五、专业合格证发放

  2015年4月中旬,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将寄发《山东艺术学院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本科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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