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1. 专业考试: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2015年山东艺术学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三证不全或姓名不符者不准参加考试。
2.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 |
专业隶属学院 |
考试地点 |
2月27日 |
艺术管理学院 |
长清校区 |
2月27日 |
戏剧影视学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
长清校区 |
2月27日 |
传媒学院(动画专业) |
长清校区 |
2月28日 |
美术学院 |
长清校区 |
3月1、2日 |
传媒学院 |
长清校区 |
3月1、2日 |
设计学院 |
长清校区 |
3月3日 |
戏曲学院[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专业] |
长清校区 |
3月4、5日 |
国际艺术交流学院 |
长清校区 |
2月27-3月1日 |
戏曲学院 |
文东校区 |
3月1日 |
职业学院[表演(时装模特表演)专业] |
文东校区 |
2月28-3月7日 |
舞蹈学院 |
省文化艺术学校 |
3月1-10日 |
戏剧影视学院 |
文东校区 |
3月2-6日 |
音乐学院 |
文东校区 |
3月7-11日 |
音乐教育学院 |
文东校区 |
3. 文化考试:专业合格考生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广播电视编导(视频媒体中韩班)及国际艺术交流学院中俄、中韩相关项目的专业除外】,请考生斟酌。
五、专业合格证发放
2015年4月中旬,学校将根据专业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专业成绩合格者,将寄发《山东艺术学院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专业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本科录取办法:
按照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文件规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