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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学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教学、实验设施完善,教师队伍结构合理、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科研实力强。美术学院始创于1975年,具有较长的办学历史和良好的社会影响,是山东省最早设立美术专业的高校之一。泰山美术学是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美术学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速写》和《大学美术鉴赏》2门课程是山东省精品课程。音乐学院具有20多年的办学历史,组建有大学生艺术团,下设合唱团、舞蹈团、管乐团、民乐团、流行乐团等,还承担着全省初中骨干音乐教师在职培训的任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依托文学与传媒学院深厚的办学积淀和雄厚的师资力量作为基础和支持平台,形成了既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又有鲜活艺术特色的应用型专业教育。体育学院已有34年的办学历史,体育场馆齐全、设施先进,是国家体育总局举摔柔训练竞赛基地、体育行业特有职业培训基地、山东省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及认证单位,并有国家二级裁判员授予权,2011年起与山东体育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艺体专业学生技能水平高,在全国及省级各类美术、设计、音乐、舞蹈体育大赛中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先后获中国第十届艺术节“群星奖”作品一等奖,全国校园才艺总决赛钢琴、声乐等项目一等奖16项,“2014--舞动中国”排舞联赛全国总决赛4个单项一等奖等。

  在历年的艺体类招生工作中,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招生考试过程公平、公正,专业技能考试现场公布成绩,得到考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长和纪委、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学校纪委派专人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情况,接待来信来访,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四条 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依据招生章程独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山东省艺体类本科招考说明

  第十五条 报名与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报考我校本科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山东省考生,请于2015年2月26日至3月1日(农历正月初八至正月十一)持身份证及《山东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原件或复印件到泰山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由他人代报)。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泰山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证》上的规定为准。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可同时报考音乐表演专业或舞蹈学(舞蹈学方向)专业,一次性考试,专业成绩根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分别统计排名。

  二.考试方式:各项考试均实行单考,只允许考生自带伴奏光盘(U盘)或伴奏带。

  三.专业考试所带证件: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山东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和《泰山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全、不一致或不是原件者不能参加考试。

  四.成绩及专业名次查询:考生(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结束后现场领取专业考试成绩单;全部考生专业考试结束后,可登陆泰山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专业名次。

  五.合格证发放时间:专业考试全部结束后,我校将按考生所报专业、专业类别分别进行排名。专业考试合格者,将于2015年4月30日前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向考生发放《泰山学院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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