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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音乐学院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说明

  (一)招生对象:

  我院各专业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报考条件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招生计划的说明

  我院属于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在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前须提前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具体招生计划待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正式下达后将在招生考试网上公布(网址:https://zsks.whcm.edu.cn),请考生届时在我院校园网上查询。

  五、专业报名方式、时间、地址

  1、网上报名

  我院专业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考试费用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它缴费方式;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并仔细校对所填报名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完成后,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即不能再进行修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如考生未在我院公布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并缴纳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院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专业报名无效。各专业方向(品种)专业考试费每方向每人次350元。每位考生限报两个专业方向,多报无效。

  网报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月5日

  网报地址:https://zsks.whcm.edu.cn

  2、现场确认:

  凡报考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的湖北省考生只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不需参加现场确认,不需打印专业准考证。其余方向的湖北省考生和非湖北省均须按照以下时间进行现场确认和领取专业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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