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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师范学院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简章


 

  六、艺术校考报名须知

  1.在取得自治区艺术类联考合格证后,方可报名参加伊犁师范学院校考。参加校考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查验身份证原件、各省级招办下发的准考证和合格证。

  2.考生请按所在地招办统一要求参加各地艺术类报名,我院现场报名规则以各地招办要求为准。

  3.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初试费和复试费。

  4.考生需认真、如实填写考生登记表及准考证上有关信息。

  5.考生报考专业时,须按联考合格证专业报考我院校考专业。

  6.考试期间考生美术类专业考试所用画具自备。素描、速写工具限黑色

  铅笔、黑色炭笔;色彩水粉、水彩任选;音乐类专业考试时除钢琴外的乐器自备,在进入考场前应调试好所备乐器及音响。

  七、学费及录取待遇

  1.学费标准: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为每学年6000元。

  2.奖助学金设置:新生入学后的待遇及毕业后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

  (4).中国建设银行助学金 (5).新疆助学金 (6).优秀学生奖学金

  (7).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8).生源地助学贷款 (9).学院勤工助学基金和临时性补助金

  八、录取规则及志愿填报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按照择优录取、尊重考生个人志愿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院并参加过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考生。若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一志愿不满,接受征集志愿的考生。

  3.对于我院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音乐学专业和美术学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市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术科考试成绩(联考加校考)和文化课成绩的比例(6∶4)折合成总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高考文化总分达到各省市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术科考试成绩(联考加校考)排序,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对于我院不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按省份联考成绩合格后,文化课过线,联考成绩从高到底依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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