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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考生网上报名时,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 、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的“学信档案”频道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具体学历认证的办法请参见学信网 “学历认证”频道的相关信息),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根据往年经验,下列类别考生:2001年前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或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获得军队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现役军人等,建议在现场确认报名前对所获得学历证书进行学历认证。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和验证相结合的报名方式,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

  (1)参加单独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强军计划、初试选考“505素描”科目、选择在广州地区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15年10月10-31日每天0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必须选择“4414华南理工大学”报名点为现场确认报名点,并在11月8-12日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直接到华南理工大学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手续(强军计划考生不需要到我校现场确认,但建议有条件的考生前来现场确认)。

  (2)非上述类别考生,请于2015年10月10-31日(每天09:00-22:00)登录研招网,详细阅读所选现场报名点所在的省级招办以及现场报名点的网报公告,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在现场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退出现役证》,到网报时选定的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交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等现场手续。

  3.考生应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责任由其自行承担。如考生提交不实报名信息,一旦被发现,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将会取消,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2015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是网上预报名时间,预报名报考信息有效。

  5.推荐免试生需于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完成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工作。最终推免生名单以该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不再需要参加统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

  四、初试科目、初试时间及准考证发放

  (一)初试科目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设置: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的“040101教育学原理”、“040106高等教育学”、“040300体育学”、“045201体育教学”专业的考试科目设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英语一(满分100)、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或644运动训练学和体育社会学(满分300分)或346体育综合(满分300分)共三个考试单元;其余专业的初试科目设置:政治理论、英语一、业务课一(满分150分)、业务课二(满分150分)共四个考试单元。政治理论、英语一、业务课一中的数学(一、二、三),以及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业务课二中的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使用国家统一命制的试题,具体考试范围参考国家统一制定的考试大纲。其它试题均由我校自行命题。我校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初试科目同样设置四个考试单元,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由全国统一命题数学科目的考试范围(具体以教育部颁发的考试大纲为准):

  (1)数学一: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数学二: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3)数学三: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4)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包含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在考试大纲中确定。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的设置: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生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的统一要求设置。初试科目设置一般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设置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两个单元)。

  第一单元采用全国统一的政治理论的试题(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安排“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

  第二单元(外国语):翻译硕士使用我校自行命制的翻译硕士英语试题;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采用全国统考英语二试题(英语二重点考察英语应用能力,尤其是阅读和翻译能力);其它专业学位类别均采用全国统考英语一试题;

  第三单元(业务课一):工程硕士各领域业务课一考试科目一般采用相应学术型专业使用的全国统考数学科目(如“085234车辆工程”专业领域,相应的学术型专业“080204车辆工程”专业使用“301数学一”科目,则“085234车辆工程”也采用“301数学一”科目。“工业设计工程”领域采用我校自行命题的“设计理论”科目);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业务课一分别选用各自的全国联考试题;金融硕士采用统考数学三科目,其他专业学位类别试题均采用我校自行命制的试题;

  第四单元(业务课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的业务课二分别选用各自的全国联考试题;其他专业学位类别均采用我校自行命制的试题。

  上述统考试题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联考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的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详细的初试科目设置请见我校各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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