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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胡琴新作品展演章程

  一、宗旨:

  胡琴新作品展演(2013年小型二胡、高胡、板胡作品),是继2011年胡琴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第一届小型二胡作品展演后的又一次有意义的活动(其它胡琴类作品将分期分批陆续举办)。胡琴新作品展演活动旨在传承、发展、繁荣和推进中国胡琴类作品的创作,弘扬中国民族文化,及对中国胡琴家族的未来进行探索和实践,期待通过这次活动能够发掘出更多胡琴家族优秀的小型作品,满足广大胡琴爱好者对小型胡琴新作品的强烈需求,并以此能够提供给广大胡琴演奏者演出教学使用。

  二、组织机构:

  展演活动由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胡琴专业委员会主办,设立组委会和评委会、监委会,过程将由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监督,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应具有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反映时代气息、富有艺术感染力,并具有较强的可听性的胡琴作品。

  2、作品的题材、体裁不限。

  3、作品是以二胡、高胡、板胡独奏曲形式表现,并配以不超过一人的伴奏形式,也可无伴奏或midi音乐伴奏。

  4、作品要求短小精悍,长度限五分钟(含五分钟)。

  5、参赛者年龄不限、国籍不限。

  6、作品应是2005年后创作的,从未公开发表过。

  四、展演要求:

  1、参加展演的作品(曲谱)一式五份、CD小样一份;正确填写报名表一份;二张二寸近照;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2、每人限报三首作品,提交干净的乐谱和CD小样,并要附乐曲简介。(乐谱不得署作者的姓名及与乐曲无关的任何标记)

  3、如违背以上要求者将取消展演资格(评委会成员不得有作品展演)

  五、展演时间:

  1、2013年8月31日前截稿,以邮戳为准,将报名材料寄达或提交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办公室(具体地点和联系方式见章程下方)。

  2、评选展演作品:2013年9月15日——9月17日。

  3、2013年10月19日晚在中国音乐学院附中音乐厅举办获奖作品音乐会。

  六、奖项设置:

  1、金奖3名、奖牌各一面。

  2、银奖6名、奖牌各一面。

  3、铜奖9名、奖牌各一面。

  4、优秀作品奖12名、奖牌各一面。

  七、评委会:

  由我国著名作曲家、指挥家、胡琴演奏家担任。

  八、相关权益:

  1、获奖者拥有作品的著作权。

  2、主办方拥有三年使用权及著作出版权。

  3、伴奏人员原则自带(不提供食宿)或由组委会统一安排(特殊伴奏乐器和人员必须自备)

  九、联系方式及地点:

  联系地址: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办公室(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58号金晖家园9号楼106室 )

  邮编:100082

  联系人:邓娅玲

  联系电话:010-82290053、82290054

  联系邮箱:zgmy1988@sina.com

  网站:www.folkmusic.org.cn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胡琴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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