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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北京》“五月的鲜花”群众歌咏合唱比赛细则

  (一)比赛安排

  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和复赛由各区、县总工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负责组织,并推荐1—2支优秀团队进入市级决赛。决赛拟于5月18日至19日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决赛要求

  1.合唱形式分为大合唱(30人—60人)、小合唱(8人以上)两类。

  2.参赛团队成员应为在职职工。

  3.每支参赛团队限唱2首曲目(12分钟以内),题材不限,鼓励演唱美丽北京及歌颂工人阶级、歌唱美好生活的新创作品,经认定后在评比中给予加分。

  4.采用钢琴、手风琴、乐队伴奏均可,不提倡使用伴奏光盘。

  5.鼓励演唱形式创新,以增强观赏性,并提倡在不违背合唱艺术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加入表演元素。

  (三)评选办法

  1.组建评审委员会统筹决赛的评审工作。评委会成员由著名指挥家、作曲家、声乐专家、音乐评论家等组成。

  2.决赛采取评委会现场打分(不亮分)的方式,每支团队的演唱得分为去掉最低分、最高分后的平均分。曲目难易程度、音准音色节奏、声部融合平衡、演唱技巧把握等将作为评委的判分依据。

  (四)奖项设置

  1.对大合唱、小合唱分别进行评奖。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各奖项具体数额将根据比赛情况确定,进入决赛的团队均获优秀奖。此外,拟设指挥、创作、伴奏等单项奖。

  2.获奖团队将获得由组委会颁发的证书。

  3.成绩优异的团队将优先推荐为北京职工艺术团分团,并有机会被推荐到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相关栏目及晚会参加演出、展示活动。

  4.由北京音像出版社出版获奖团队演唱专辑,并由中音在线网播出。

  (五)决赛报名安排

  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附后)发至[email protected]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2日至5月8日

  联系单位: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策划演出部

  咨询电话:65116642 65116640

  联 系 人:吴镝 潘涛

  合唱比赛(决赛)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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