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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集贤县中小学艺术特长生比赛实施方案

 为展现我县艺术教育成果,搭建艺术教育展示平台,经教育局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全县中小学艺术特长生比赛。为确保比赛顺利开展,特制订此方案。

  一、比赛内容

  (一)音乐特长生比赛。包括声乐、舞蹈、器乐等项目。

  (二)美术特长生比赛。包括绘画、书法、工艺美术等项目。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一)音乐特长生比赛时间: 5月29日 (周三)早8:00,县直中小学组;5月30日 (周四)早8:00,乡镇中小学组。

  地点:集贤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二)美术特长生比赛时间:九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集贤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三、比赛名额

  (一)音乐特长生比赛名额

  声乐类:每单位推荐2个声乐类节目参赛。形式不限。

  舞蹈类:每单位推荐一个舞蹈节目参赛,不包括独舞。

  器乐类:每个单位自愿推荐1个器乐类节目,形式不限。

  (二)美术特长生比赛名额

  ①1000人以上学校,每校20人;

  ②其余各县直中小学校,每校10人;

  ③乡镇中小学校,每校6人。

  美术类项目名额各校自选,可报单项,也可报多项,参赛总人数不得多报或少报,组别安排以报名单为准。

  四、比赛要求

  (一)、音乐特长生比赛要求

  ①比赛使用伴奏音乐赛前统一存到指定电脑,统一播放。声乐、舞蹈、器乐节目表演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参赛选手要求适当化舞台妆,衣着得体。

  ③按照要求规范、详实填写节目报名单,因个人原因造成报名信息不明确的,后果自负。5月10日前将节目报名单和伴奏音乐上报到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人:王冬梅 联系电话:13846922188。

  ④请各带队教师务必于比赛当日7:30前准时到达比赛地点并进行抽签。抽签时遵循先到先抽的原则。

  (二)、美术特长生比赛要求

  ①绘画作品不超过40×60厘米(四开大小),应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现场原作。

  ②书法、国画不超过4尺宣纸整张。现场创作。

  ③现场写生以石膏几何形体写生和静物写生为主,人物头像以背临或默写为主,现场绘画。

  ④手工及雕塑作品装裱后尺寸应在40×60厘米之内。应为现场剪刻、雕塑,否则不予评选。其它作品形式、尺寸适宜即可。

  五、奖励原则

  每项比赛分县直小学组、县直初中组、乡镇小学组、乡镇初中组和高中组五个组别。每组分设一、二、三等奖,优胜团体奖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比赛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党生(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张劭颖(教育局副局长)

  张 越(教育局副局长)

  王开民(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李长森(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成 员:娄 冰(教育局普教股股长)

  齐丽华(教师进修学校中教研室主任)

  张洪志(教育局体卫艺股负责人)

  王冬梅(青少年活动中心活动部主任)

  孙立红(教育局树人书画苑主席)

  白育明(教育局树人书画苑秘书长)

  田 间(教育局体卫艺股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李长森(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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