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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比赛暨中国古筝艺术学术第七次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中国古筝艺术学术交流会组织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比赛暨中国古筝艺术学术第七次交流会的

预 备 通 知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音乐文化,促进中国古筝艺术的繁荣与发展,经扬州市人民政府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商定,定于2013年10月,在扬州举办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比赛期间,同时举办第七次中国古筝艺术学术交流会,现将中国古筝艺术学术第七次交流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第九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比赛暨中国古筝艺术学术第七次交流会。

  二、举办单位

  中国古筝艺术学术第七次交流会由中国音乐家协会和扬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中国音音乐家协会古筝学会和扬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扬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承办,扬州市古筝协会等单位协办。会议成立组织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扬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活动宗旨

  本次交流会将在总结既往的基础上,坚持“学术交流”的主题,展示和交流自2008年以来中国古筝艺术在创作、演奏、教学、制作和理论研究方面的新成果,推出新人、新作,本着在交流中发展,在发展中交流的原则,本次学术交流会的主题为“新时期传统筝艺的传承与发展”。与会者可从演奏、教学和理论研究、古筝制作等诸方面探讨这一主题。

  四、活动时间地点

  2013年10月21日至24日在江苏省扬州市举行,会期为4天。

  五、活动内容

  1,专题论文交流;

  2、古筝演奏交流;

  3、举办高峰论坛,由著名筝家和民族音乐家发表意见;

  4、举办大型古琴古筝博览会,交流琴筝展示制作工艺;

  5、举办和观摩音乐会:

  (1)欢迎音乐会。

  (2)中外古筝名家专场音乐会。

  6、选编印制论文集。

  六、会议代表为分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正式代表需向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提交2008年以后创作的论文或新作品(曲谱),经学术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发正式通知邀请参会。列席代表由组委会根据专家推荐和本人申请,并根据会议规模予以确认后发出正式通知,参会代表的论文、作品一律用电子版,回执请于2013年8月31日前寄中国古筝艺术学术第七次交流会组委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扬州市文广新局 朱运桃

  扬州市古筝协会 张 弓 郭新扬

  电话传真:0514-87200089 0514-87325212

  地 址:扬州市新城河路526号 金茂广场一号楼201室

  邮 编:225009

  网 址:www.yzzheng.com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中国古筝艺术学术第七次交流会报名回执

  注:除寄发预备通知外,扬州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中国古筝网可下载、查询。

  中国古筝艺术学术第七次交流会组委会

  201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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