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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全国高等院校民族声乐大赛决赛通知

  各选手:

  一、决赛时间定于2014年9月26日--29日在杭州进行。

  二、决赛曲目规定:演唱作品2首;不允许重复半决赛曲目

  1、演唱一首2010年1月以后创作和发表的新作品。若发现选手

  演唱新作品与要求不符,经核实后,该选手参赛成绩将被取消。

  2、选手从《决赛规定曲目》中自选5首,比赛时抽唱1首,若所抽曲目与自选出现重复现象,则重抽。

  三、决赛选手演唱时间一律不超过10分钟。

  四、决赛一律使用钢琴伴奏。

  五、报到时间是9月26日,具体地点请选手们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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