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2014年7月在鄂尔多斯东胜区举办的第六届“神州唱响”全国高校声乐比赛,改为2015年2月1日至5日在广东省东莞市举办,请已报名参赛的选手于2015年1月31日13:30前到东莞市东城区东城大道东城区文化服务中心报到,具体参赛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如下:
1、请确认参赛的选手于2014年12月15日前发送参赛回执至邮箱305160115@qq.com,未发送参赛回执的选手默认为弃赛处理。参赛回执(登录中国音乐家协会官网查询)
2、参赛曲目可以修改,教师组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学生组美声唱法、民族唱法的选手初赛、复赛各一首,曲目不得重复,决赛两首曲目,可保留复赛曲目,不得使用初赛曲目,其中必须包涵中国作品。比赛必须使用钢琴伴奏,组委会将免费提供钢伴人员,选手也可自带钢琴伴奏。
3、学生组流行唱法的选手初赛、复赛各一首,曲目不得重复,决赛两首曲目,可保留复赛曲目,不得使用初赛曲目,报到时需提交MP3或WAV格式的伴奏音频。
4、学生组数码弹唱的选手初赛、复赛、决赛各一首曲目,不得重复。比赛用琴统一为卡西欧飘韵AP-658或PX-358数码钢琴。
5、比赛不收取参赛费,选手往返东莞的路费、食宿费用自理。组委会将提前为选手预定好住宿酒店,选手可自愿选择住宿,比赛期间组委会安排统一车辆往返酒店和赛场之间,未住在组委会预定酒店的选手参赛期间自己解决比赛交通。
6、2015年1月5日前,比赛的具体日程以及预定的酒店地址、价格将已通知的形式公布在网站,请选手1月5日后登录网站查询。
7、未报名的选手可于2015年4月登陆网站查询第七届“神州唱响”全国高校声乐比赛通知报名参赛,第六届比赛报名已截止,不再接受选手报名,咨询电话010-84921442。
奖项设置
1.等次奖及优秀奖:东莞市现场比赛阶段,各组别按实际参赛人数为准,从初赛中评选出60%的选手进入复赛;再从复赛中评选出30%的选手进入决赛。进入决赛的优秀选手按比赛的成绩评出各组50%的选手为金奖、银奖、铜奖,50%的选手为优秀奖,金、银、铜奖可空缺。组委会将为获得金、银、铜奖的选手颁发证书、奖杯和奖品、获得优秀奖选手颁发证书和奖品。
2.优秀教师奖:组委会将为获得金、银、铜奖选手的直接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3.组织奖:组委会将为组织工作优秀并且选手成绩突出的报送单位颁发组织奖。
4.颁奖及音乐会
组委会对获等次奖的选手颁奖并推举获奖的部分选手参加颁奖音乐会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