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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协2016中小型管弦乐及声乐新作品征集章程

上海音乐家协会2016中小型管弦乐及声乐新作品征集章程

    上海音乐家协会在前几年举办了多届新作品征集活动,经过专家评选,多部风格各异的作品脱颖而出,分别在2008至2015年的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海上新梦”音乐会上进行了首演。2016年将是“一带一路”战略的关键之年,第33届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海上新梦X”音乐会将以“丝路畅想”为主题,向海内外作曲家征集中小型管弦乐及声乐新作品。

一、活动宗旨

    秉承上海之春力推新人新作的传统,创作一批具有丝绸之路文化特征和精神内涵的音乐作品,续写丝路新交响,唱响丝路新旋律,开创丝路新篇章。

二、征集要求

1、 作品要求

(1)中小型管弦乐作品

要求:a. 符合“丝路畅想”主题,反映丝路地区风土人情、历史变迁及未来展望的原创作品;

b.管弦乐队为三管编制;

c.作品一般不超过12分钟。

(2)声乐作品

要求:a. 符合“丝路畅想”主题,反映丝路地区风土人情、历史变迁及未来展望的原创作品;

b. 作品为钢琴或管弦乐队伴奏的独唱、重唱、小组唱、合唱/交响合唱;

c.管弦乐队为三管编制,合唱团不超过60人;

d.作品一般不超过10分钟。

2、 风格不拘,力求体现丝路主题与特色。

3、 作品应是2013年(含2013年)以后创作的,未在内地公演过的(包括内部演出及各类比赛等),其音像未在中国内地出版或销售过,未在内地广播、影视中播出过的。




三、评选说明

上海音协将组织专家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四、入选说明

1、 入选作品将在2016年的上海之春国际音乐节“海上新梦”音乐会上正式演出。

2、 上海音乐家协会将根据入选作品的长度、类型等支付首演费。作品长度以音乐会演出时的长度为准。对于世界首演的作品,首演费从优。

3、作品入选者届时将作为嘉宾出席专场音乐会,组委会将为外省市作者提供住宿。

4、 在截稿期之后两个月内没收到入围通知的作品,其作者即可自由

处置作品。




五、应征材料

1、 总谱一式五份;

2、 CD音响小样一份;

3、 正确填写的报名表一份;

4、 报名照一张;

5、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有应征材料请在截稿前寄达以下地址:

上海市延安西路200号905室

上海音乐家协会艺术室 

邮编:200040

电话(传真):021-62485036

作品截止报送时间: 2016年2月5日(以邮戳为准)

                          

上海音乐家协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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