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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阜阳市曲艺小品、舞蹈、声乐、器乐调演通知

  第四届阜阳市曲艺小品、舞蹈、声乐、器乐调演通知

  关于举办第四届阜阳市曲艺小品、舞蹈、声乐、器乐调演的通知

  阜文广新艺﹝2016﹞3号

  各县市区文广(新体旅)局,市直有关单位,民间艺术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阜阳市关于文化强市的具体要求,丰富我市文化艺术氛围,提高我市专业艺术创作水平,选拔优秀节目参加省级重大活动及调演。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阜阳市曲艺小品、舞蹈、声乐、器乐调演。请各单位认真部署,积极准备,踊跃参加。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阜阳市文广新局(体育局)主办。

  二、参赛要求

  1、报名条件:

  (1)凡18至45岁阜阳籍或长期在阜阳工作、学习的人员均可报名。

  (2)参赛选手和节目均由各县市(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选拔,不接受个人报名,专业与非专业者均可报名参加。

  (3)曲艺小品、舞蹈各择优推荐2-4个节目,声乐、器乐各择优推荐4—6名选手。

  (4)第一、二、三届曲艺小品、舞蹈调演中参演过的节目和曾获得第一、二、三届声乐、器乐调演一等奖的选手不得参加本次调演。

  2、作品要求:

  曲艺小品调演:要求为近年来新创作品,作品内容主题突出,立意新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较强的地方特色,体现时代精神。曲艺作品不得超过10分钟,小品作品不得超过15分钟。

  舞蹈调演:所有作品均为新创或有重大修改的作品,形式不限。提倡和鼓励反映民族民间文化和时代精神的作品参赛,要求节目具有较高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时间不超过7分钟,群舞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员不超过24人(如个别优秀群舞节目在人数上有所突破,需经批准方可)。

  声乐调演:提倡选手、团体选择歌颂时代精神、反映现实生活的作品,鼓励选取由本民族、本地区词作家、作曲家新创作的作品参赛。演唱形式可为独唱、重唱、小合唱或音乐组合。每位选手(节目)演唱两首歌曲,1首为自选歌曲,1首为新创歌曲。演唱采用伴奏带。

  器乐调演:演奏曲目为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7分钟。

  3、活动安排:

  (1)调演活动初步定于2016年5月举行,具体调演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节目进行评审。

  (2)各单位将第四届阜阳市曲艺小品、舞蹈、声乐、器乐调演报名表,于2016年4月20日前报送至市局艺术科。

  (3)参加调演的选手和团队费用自理。

  联系人:孙欢、曾媛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558-2250313

  附件:1、阜阳市曲艺小品、舞蹈、声乐、器乐调演报名汇总表

  2、第四届阜阳市曲艺小品调演申报表

  3、第四届阜阳市声乐调演申报表

  4、第四届阜阳市器乐调演申报表

  5、第四届阜阳市舞蹈调演作品申报表

  阜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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