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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7年艺术考级星级指导教师评定工作通知

  山东省2017年艺术考级星级指导教师评定工作通知

  关于开展2017山东省艺术考级星级指导教师评定工作的通知

  鲁艺考级[2017] 2号

  各艺术考级单位:

  为推动我省艺术考级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我省艺术指导教师队伍专业化、特色化建设,展现艺术指导教师风采,根据《山东省艺术考级星级指导教师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省艺术考级专业委员会决定开展2017年上半年山东省艺术考级星级指导教师评定工作,现将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各星级评定条件申报

  申报星级指导教师,应符合《山东省艺术考级星级指导教师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凡未达到规定条件不能申报。

  二、严格推荐报送程序

  各艺术考级单位对本单位推荐的星级指导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材料审查合格后,报送省艺术考级星级指导教师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个人申报的,应直接报送至星级指导教师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山东省艺术考级星级指导教师申报表》一式3份。

  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

  3、提供与申报评定级别要求相关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申报五星级指导教师的应提供论文发表期刊复印件。

  4、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5、将个人简介(用于网站档案录入)和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评定办公室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6、申报人应将本人申报材料统一放入档案袋,封面上清晰注明申报人姓名、申报级别、所属艺术考级单位及材料目录(注明名称及件数)。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漏页、缺页。

  7、评定级别通过后,入选平台的每位星级指导教师,均拥有独立的个人后台操作权限,进行相应的信息更新。各星级指导教师应缴纳1年的网站注册费100元整。

  四、材料报送有关事项

  1、请各考级单位按照申报要求,于3月24日—4月28日期间将评定材料报送至省艺术考级星级指导教师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网站注册费缴款账户:

  户  名:邹佩珈

  账  户:6216611100003728446

  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甸新东路支行)

  省艺术考级星级指导教师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邹佩珈(18660197580)

  电  话:0531-81281191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济南市解放路25号 (百花剧院三楼)

  邮  编:25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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