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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广东赛区选拔赛比赛细则

  第十一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广东赛区选拔赛比赛细则

  比赛细则:

  一、声乐(民族、美声)

  1、参加声乐(民族、美声)复赛选手,自选一首歌曲演唱,钢伴自带。

  2、参加声乐(民族、美声)决赛选手,自选二首歌曲演唱,钢伴自带。

  3、参加美声决赛选手须演唱一首中国作品和一首外国作品,钢伴自带。

  4、参加声乐决赛选手可演唱复赛歌曲。

  二、古筝

  参加古筝决赛选手,按照金钟奖组委会要求,在规定曲目中无伴奏演奏一首传统曲目和一首创作曲目。必须背谱演奏。

  三、钢琴

  参加钢琴决赛选手,自选乐曲一首或多首(15-20分钟)。必须背谱演奏。

  评选细则:

  一、声乐(民族、美声)

  1、声乐复赛:根据选手现场演唱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每种唱法前八名进入声乐决赛。

  2、声乐决赛:根据选手现场演唱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每种唱法前五名报送中国音协,其中第一名直接进入金钟奖复赛,第二名至第五名参加金钟奖差额选拔。

  二、古筝

  1、根据选手现场演奏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四名报送中国音协,其中第一名直接进入金钟奖复赛,第二名至第四名参加金钟奖差额选拔。

  三、钢琴

  1、根据选手演奏得分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四名报送中国音协,其中第一名直接进入金钟奖复赛,第二名至第四名参加金钟奖差额选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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