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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邮:“运河唱响”高邮民歌邀请赛章程

  江苏高邮:“运河唱响”高邮民歌邀请赛章程

  为进一步扩大高邮民歌的传播领域,提升高邮民歌创作、演唱的规格,展示高邮民歌新时期传承工作的成果,江苏省音乐家协会、江苏省非遗保护中心、高邮市人民政府将于2018年12月28日至29日在高邮共同举办“运河唱响”高邮民歌邀请赛。

  一、活动宗旨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文化自信,传播高邮优秀的传统文化。

  二、组织机构

  本次高邮民歌邀请赛由江苏省音乐家协会、江苏省非遗保护中心、高邮市人民政府主办。由高邮市委宣传部、高邮市文广新局承办。

  设立邀请赛组委会。下设邀请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赛事期间的各项工作。设立邀请赛评委会,负责邀请赛的评审工作。

  三、参赛对象

  在江苏生活、工作、学习的选手均可报名参加,年龄不限。

  四、名额分配

  1、全省各设区市各推荐报送选手2名。(共26名)

  2、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江苏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苏州大学音乐学院、扬州大学音乐学院、南通大学音乐学院、淮阴师范学院音乐学院、盐城师范学院音乐学院、江苏省演艺集团各报送1名。(共10名)

  3、高邮选手7名。总计43名。

  五、曲目要求

  1、邀请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轮进行。初赛由各地区、院校自行提前组织。复赛演唱两首曲目,规定曲目和自选曲目各一首。决赛演唱一首曲目,曲目自选,可以与复赛相同(无伴奏)。

  2、为了体现高邮民歌原生态风格,本次邀请赛均为无伴奏演唱。

  3、规定曲目:高邮原生态民歌十首,由组委会负责公布(见附件3,曲谱请至省音协官网www.江苏省音乐家协会.com下载)。

  4、自选曲目:高邮周边地区(里下河:语系相近、民风相似、文化底色同根、地理位置相邻)民歌。新创作高邮民歌5首及推荐近年来创作的《我的家乡在高邮》、《运河三月雨》等十首高邮民歌(见附件3)。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1、邀请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

  2、进入复赛未进入决赛的选手获复赛入围证书。

  七、报送办法及咨询电话

  1、各地组织报名

  请各市音协、各有关院团按规定时间报送以下材料:

  (1)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4,可在www.江苏省音乐家协会.com下载);

  (2)两寸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0日(以邮戳为准)

  3、邮寄地址:江苏省高邮市海潮东路邮都文化广场高邮市文广新局

  收件人:张一  电话:18952563012;

  咨询电话:

  吴盛栗:18112993187;张建华:18112993185。

  八、费用

  本次邀请赛不收报名费。参赛选手的交通、食宿费用按相关规定标准由组委会承担。

  九、其他

  本章程解释权归邀请赛组委会,请参赛选手严格按参赛要求执行。组委会有权根据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本章程作适当调整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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