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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黑龙江赛区选拔赛小提琴比赛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黑龙江赛区选拔赛小提琴比赛赛事安排及评选细则

  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黑龙江赛区小提琴比赛的设立,旨在推动我省小提琴艺术的发展,促进小提琴演奏人才的成长。通过比赛的方式,遴选出优秀的青年小提琴演奏者,推选参加第十二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复赛。

  一、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为15-40周岁(1984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黑龙江籍小提琴演奏者。

  二、报送方式

  参赛选手的选拔,采取报送录像的方式进行。

  1、各团体会员单位、个人,请将选手的录像和报名表等资料报送黑龙江省音协。

  2、报送的选手需填写 “选手登记表”( 除哈市地区外,其他地市选手报名表需加盖属地音协公章)、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省文联音乐家协会“大赛组委会”,邮编:150040。

  2、选手不得参与其他省份的金钟奖选拔活动。

  三、报送资料

  选拔参赛选手所提供的录像(DVD光盘)不得编辑,必须同期录音,如不同期录音,组委会将取消该选手入选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A、选手必须面向摄像机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里,以确保演奏清晰可见。

  B、录像资料必须是在提交给金钟奖黑龙江赛区选拔赛组委会前2个月内录制完成。

  C、报送关盘的封面必须注明参赛曲目、顺序、时长等信息。但录像中不得有显示报送单位、参赛选手等信息的字幕和场地背景。

  D、报送的录像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包括图像和音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严格要求声像的同步。

  报名录像资料不予退还。

  四、参赛曲目(25分钟以内)

  1.自选巴赫小提琴无伴奏奏鸣曲g小调、a小调、C大调(第一、二乐章或第三、四乐章,不反复)1首;

  2.自选帕格尼尼随想曲1首;

  3.自选莫扎特第一至第五小提琴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包括华彩)。

  五、奖励办法

  1.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金钟奖黑龙江赛区选拔赛证书。

  2.获一等奖选手代表黑龙江参加全国复赛。

  六、报送及比赛日期

  1.报送时间为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2.比赛成绩将于6月初在黑龙江文艺网公布。

  联 系 人:王鹏

  联系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文府街6-1号省文联音乐家协会

  邮    编:150040

  咨询电话:0451-86037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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