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1963.10.10—2003.12.30),生于香港,祖籍广西合浦,少时家境拮据,四岁半已登台演出,是二十世纪后半叶大中华地区歌坛和影坛巨星,香港演艺人协会的创办人之一及首位女会长。梅艳芳以醇厚低沉的嗓音和华丽多变的形象著称,曾引领粤港地区的时代潮流,是港乐最高荣誉“金针奖”和“中国金唱片奖艺术成就奖”的最年轻得主,至今保持着华语女歌手全球演唱会场次最高纪录。梅艳芳同样蜚声影坛,荣获过两岸三地的影后,入选“中国电影百年百位优秀演员”。她一生致力公益慈善,推进大中华演艺事业的交流合作,被誉为“香港的女儿”。
梅艳芳,第一位在音乐界和电影界都取得瞩目成就的香港女艺人,第一位获得中国国家级音乐艺术成就荣誉的香港歌手,第一位出任香港演艺人协会会长职位的女性。[1] 音乐上,她突破传统、大胆创新、风格多变、引领潮流,至今仍保持着华语女歌手全球演唱会场次最高纪录(292场)。她三十五岁获得香港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四十岁获得中国金唱片奖(国家级音乐奖)的艺术成就荣誉,是香港乐坛最年轻的终身成就奖得主。电影上,她先后获得大中华两岸三地的影后荣誉(金马奖、金像奖、金鹿奖),在二十年(1985-2005)香港电影累计票房中位列女演员第三。去世后获得香港电影金像奖追授“演绎光辉永恒大奖”,被中国电影表演艺术学会评入“中国电影百年百位优秀演员”。
梅艳芳,1963年10月10日出生于香港旺角,家中两兄一姐,她排行最小。梅艳芳的父亲早逝,其母独力供养四名子女,全家仅靠母亲经营破旧的“锦霞”歌舞团维持生计,家境十分窘困。小小年纪的梅艳芳深受影响,加上本身具有音乐天分和表演欲望,四岁半便踏上舞台,与姐姐在香港荔园游乐场登台表演,从此与舞台结下不解之缘。梅艳芳未曾正式拜师学艺,少时四处登台,打下扎实的演艺功底。对于此种表演生涯,她起初并未感到不妥,但随着年龄渐长,梅艳芳既要表演又要兼顾学业,十分不易。而令人向往的校园生活也没有给她带来欢乐。在那个年代,像她这样具有音乐天赋的孩子并不被人们认同,相反,她会唱歌却遭到同学的耻笑,说她是个“歌女”,是个没出息的孩子。她曾回忆:“以前艺人不受尊重,被人们呼为‘歌女’、‘戏子’。在他们眼中‘歌女’是个不正经的行业,于是便阻止了同学与我来往,看着别的小朋友在一起玩耍,自己永远是一个人,感觉十分孤单。” 梅艳芳曾谈到,她为赚钱养家丧失了宝贵的童年,少年时出入最多的地方并非学校,而是大小歌舞厅,有时甚至在街头献唱。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她坦言希望多读书,不用一颗小小心灵便担忧挨饿。梅艳芳少年时期历经坎坷,姐妹两人表演常遭白眼和欺侮,时常忍冻挨饿。后来母亲的歌舞团遭遇火灾,欠了债款,梅艳芳便被迫辍学。然而,少年时期特殊的“跑江湖”卖艺经历造就了梅艳芳侠义豪爽的性格和大气沧桑的气质,深深影响了她日后的人生道路。
梅艳芳在二十一载的舞台生涯里,创造了诸多奇迹和经典。她喜红馆绝唱欢制造一些别出心裁的东西,从个人形象的大胆到舞台设计的精湛,每次都会让人有新鲜的感受和震撼的视觉效果。梅艳芳就是这么一个人,别人做不到的,她便一定要做到,于是她创造了香港乐坛个人演唱会众多的“最高”记录:首位个唱连开15场佳绩记录(其后又连开28场、连开30场)、最热泪盈眶演唱会(92年告别演唱会)、最具概念演唱会、最具突破舞台设计演唱会、真正的超百变演唱会、最高表演高跟鞋、患癌症仍开个唱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