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质平(1894年—1978年),音乐艺术家 ,是中国著名艺术大师李叔同的高足之一,中国现代著名音乐教育家。原名刘毅,字季武,浙江海宁盐官人。民国初年就读于浙江第一师范学校,受教师李叔同赏识,着意培养,1916年受李叔同资助他渡日本,入东京音乐学校深造。李叔同给他的信中提到:“不可心太高,心高是灰心之根源也。心倘不定,可以习静坐法。入手虽难,然行之有恒,自可入门(君有崇信之宗教,信仰之尤善,佛、伊、耶皆可)。”。1918年回国,在上海任教。隔年与吴梦非、丰子恺等创办上海专科师范学校,担任音乐老师。1920年任《美育》杂志音乐编辑主任。1931年任上海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主任,并与徐朗西、汪亚尘等创办新华艺术专科学校。
抗战期间前往福建永安。1946年任福建音乐专科学校教授兼教务主任。1949年任教于山东师范学院艺术系及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科,1978年10月24日病逝于山东。著有《开明唱歌教材》、《清凉歌集》、《音乐教程》、《开明音乐教材》、《弹琴教材》等。
主要贡献
一、作为现代音乐教育家,刘质平不仅积极倡导、参与兴办艺术学校,而且身体力行地在十几所学校里兼任音乐课,亲自进行音乐教育活动,培育出了大量的、对后世乃至现在有用的音乐人才;
二、作为音乐教师,刘质平编写出版了《唱歌教本》(一)(1923年)、《开明唱歌教材》(第一至四册)(1935年)、《中等音乐理论教科书》(第一集)(1926年9月)、《开明音乐教程》(第一、二册)(1934年11月)、《弹琴教本》(第一、二册)(师范讲习科用1923年)、《乐理教本》(两册)(师范讲习科用1923年),在福建音专和山东师范学院任教期间还著有《歌曲作法》(一、二卷)、《小学唱歌教学集》(上、下册)、《中学歌曲教材集》(第一至三册)、《实用和声教材》(上、下册)、《对位法》、《键盘伴奏基本练习》(上、下册)等等;
三、作为作曲家,刘质平在《美育》、《音乐教师的良友》等刊物上,创作发表了大量的歌曲作品,尤其是儿童歌曲。如《读书乐》、《中国体操学校运动会歌》等等;
四、作为音乐理论家,刘质平针对中国当时音乐教育中存在的弊端,旗帜鲜明地发表了《中国音乐教授的缺点》和《致新学制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讨论中小学音乐科课程纲要的意见书》等对中小学音乐教学提出自己的看法。如他主张:“初中乐歌应改称音乐科”,“中小学音乐科课程应当衔接”、“审核中小学音乐科课程纲要宜审查中小学音乐科教材”、“初中音乐科教学目的,那教育和技能二方面,是并重的,一方面涵养美的情感和融合的精神,一方面养成识谱和歌唱的能力”等等。他的这些主张在当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也具有现实的意义和价值。[